市环保局对红塔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专项调研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30 10:11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近日,玉溪市环保局黄朝荣副局长率队对红塔区2015年以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工作及“未批先建”建设项目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按照《关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工作调研及“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排查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红塔区环保局局长王光晶结合工作实际,向督导组汇报了“放管服”一是“接得住”,二是“管得好”,三是“服务到位”,“未批先建“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环保部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属地负责、分类整改”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梳理出的98个违规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毕。存在问题一是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过程中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环评文件技术评估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区级一直无法保障难以落实。二是区级环保部门受到人员专业化水平,资金,技术等限制,技术评估机构缺乏,专家库建设受限,技术评估审查不够规范,保障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能够满足管理要求还有差距;三是环评制度改革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制度改革不完善,政策宣传和执行仍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建设单位不知道如何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违规项目问题仍然高发。四是区级环保机构人员少,监管任务极为艰巨,已经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建议一是建议市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指导,加强人员技术和政策培训。二是建议市级在新法规政策出台后,进一步加强培训解读,加强政策宣传支持力度。三是建议进一步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相关要求进行细化指导。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人员和经费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目前基层环保队伍能力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

市环保局督导组在听取汇报后,对红塔区环保局2015年以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工作及“未批先建”建设项目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情况表示充分肯定,对存在问题和建议将及时研究解决,同时表示今后将一如既往的指导和服务红塔区环保局的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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