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6-12-30 08:55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区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规章制度。

2、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组织编制红塔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4、监督管理红塔区废水、废弃、固体废弃物、噪声、电磁辐射、放射性等污染物排放,组织污染源治理,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6、按照分段管理的原则,审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及环境影响登记表、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投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红塔区内环境监察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

8、组织红塔区范围内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及排污情况。

9、负责环境科研、环境统计、环保科技合作及信息交流工作。

10、组织实施排污收费及排污费管理。

11、对进入红塔区的环保产品进行统一管理,指导本区环保产业发展。

2015年重点工作:(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全面推进。一是蓝天工程。二是碧水工程。(二)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1.围绕红塔生态区创建规划目标,积极推进生态乡镇创建。2、以饮用水源地和玉溪大河周边村落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污染减排成效突。1、完成工业工程减排项目。2、完成工业结构减排项目。3、完成工业管理减排项目。(四)、完成农业减排项目。(四)强化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管。1、高度重视,做好危险废物化学品排查监管工作2、严格监管,做好排污许可证发放及年检工作3、全面开展督促重点企业做好强制性清洁生产(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六)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制度,强化“三同时”项目验收管理。(七)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加强环境监管执法。1、采取抓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查重点问题、重点隐患的方式强化环境执法工作。2、排污费征收工作成效显著。3、积极改进作风,妥善处理各类污染投诉和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4、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5、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检查,推进污染源监测信息化。(七)强化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管理。(八)、转变方式,积极开展宣教工作。(九)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妇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区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区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玉溪市红塔区环境保护局决算总收入801.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40万元,占总收入的65%;其他收入281.65万元,占总收入的3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72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4万元,占总支出的18%;项目支出597.43万元,占总支出的82%。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44万元。与上年106.91万元对比增加20.53万元,增加16%。原因分析:(一)2014年实有在职职工9人,2015年4月新调入1人,实有在职职工10人。(二)2015年工资调整,增加经费。(三)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加大监管力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汽燃费、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9.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为完成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7.43万元。与上年490.98万元对比增加106.45万元,增加18%。原因分析:(一)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污染减排工作任务重、量大,加大监管力度。(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站点建设开展,2015年基本完成建设工作。开展工作情况:(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全面推进。把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作为推进现代宜居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将环境保护责任和创模工作任务纳入了行政效能考核内容。针对创模指标差距和薄弱环节,着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保护、大河综合治理以及创模环境宣传教育等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1、蓝天工程。一是积极推进以重点污染物减排为核心抓手的污染治理工作;二是围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责任书,统筹协调工信、城管、交通、住建等部门,积极强化中心城区施工场地扬尘、道路扬尘等污染物的管控,降低PM2.5、PM10、SO2、NO2等六项指标,积极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三是积极推进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工作,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在研和、大营街、北城三个片区建设3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站点,总投资472万元。2、碧水工程。一是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为抓手,继续加强饮用水源地和玉溪大河周边村落的综合整治工作;二是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和监管,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严厉打击超标和违规排放废水的行为,促进企业废水的循环利用;三是继续加强饮用水源和玉溪大河水质的监测,根据监测,今年以来玉溪大河洛河矣读可出境断面水质为Ⅴ类,满足功能区划要求。(二)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1.围绕红塔生态区创建规划目标,积极推进生态乡镇创建。组织春和、研和、李棋、大营街4个街道完成生态乡镇(街道)《环境保护规划》的修编工作;组织北城、高仓、小石桥和洛河4个乡(街道)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同时4个街道24个社区(村)已通过玉溪市环保局命名为市级生态村。2、以饮用水源地和玉溪大河周边村落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围绕龙母箐水库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二是完成洛河至矣读可段11个村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0万元,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高仓街道上牟溪冲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工作;四是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试点工作,实施北城王旗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进一步提升优化该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和设施,改造后该村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级标准,实现污水洁净化综合利用,同时与玉溪师范学院合作,积极开展凤凰水库二级保护区分水岭村生产修复试点,将农村村落污水治理、生态修复、农业种养殖三者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农村污水治理多效益融合治理模式。(三)污染减排成效突显。1、工业工程减排项目完成情况:云南省活发集团大营街水泥有限公司由于长期停产已难以恢复生产,相关情况已报省、市环保部门,区政府已向该公司下发责令停产的《通知》,要求该公司脱硝设施未建成前不得投入生产。2、工业结构减排项目完成情况 : 1)云南省玉溪市豪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于2010年全厂关闭。

2)云南省玉溪市金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于2009年全厂关闭。(3)玉溪市杰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的3*10米机立窑生产线于2013年6月进行了全场拆除。3、工业管理减排项目完成情况

1)玉溪新兴钢铁公司2×105m2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2)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200 m2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脱硫岛脱硫效率83.17%,综合脱硫效率为80.89%。(3)玉溪市福玉钢铁有限公司2×90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4)玉溪市桥龙水泥有限公司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项目,脱硝设施投运后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浓度299mg/m3,经计算综合脱硝效率为60.94%。5、云南省活发集团刘总旗水泥有限公司2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烟气脱硝项目新标执行前综合脱硝效率达53.9%,新标执行后综合脱硝效率达65.2%。6、玉溪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玉溪市污水处理厂)2015年基本运行正常。4、农业减排项目完成情况红塔区列入2015年度省级重点减排项目的农业源畜禽养殖场共37户均按时完成了污染减排工程的建设。(四)强化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管理。1、高度重视,做好危险废物化学品排查监管工作。2015年共81家单位上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15家企业上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材料。2、严格监管,做好排污许可证发放及年检工作。2015年共发放排污许可证9份。3、全面开展督促重点企业做好强制性清洁生产。2015年新增了11家企业。(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六)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制度,强化“三同时”项目验收管理。2015年共办理环评审批事项105个,环评执行率100%。共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27件。审批、审查试生产(运营)项目4件。(七)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加强环境监管执法。1、采取抓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查重点问题、重点隐患的方式从以下几方面强化环境执法工作。一是对北城梅园、北城77208部队周边、春和刘总旗、大营街龙潭工业集中区、研和工业园区等重点片区的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检查;二是继续坚持对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排污企业,对涉重金属污染和涉危险废物企业,矿山尾矿库等重点企业重点检查;三是对5个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3个结构减排项目,3个氮氧化物减排项目、 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COD减排项目实施定期督促检查。督促减排企业完成减排目标任务。四是加强“三同时”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出动执法人员129人次,检查建设项目43个。五是加强禽畜养殖减排企业现场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玉溪市2015年度农业源省级重点减排项目的畜禽养殖场36个。六是重点对企业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2015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13人次,检查各类排污企业、单位371家次,违法累计处罚金额23万元。2、排污费征收工作成效显著。2015年共开征38家排污单位,完成排污费征收309.8547万元。3、积极改进作风,妥善处理各类污染投诉和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2015年共接到各类污染投诉、信访案件46件,调查处理46件。所有污染投诉信访案件。4、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5、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检查,推进污染源监测信息化。红塔区共有14户企业累计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47套(台)。(七)强化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管理。继续加强我区水体、空气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完成红旗水库、合作水、库玉溪大河、12条河流的水质监测;完成研和工业园区PM2.5、PM10、SO2、NO2全天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等监测工作, 2015年完成各类监测报告110份,监测数据16412组。(八)、转变方式,积极开展宣教工作。一是结合新修订《环保法》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三下乡”、“六进社区”等宣教活动,共发放公众环保知识手册5000余册,创模宣传资料5000余份,环保资料4000份、环保袋、围腰2000份。二是加大基层业务培训力度,主要针对区环保系统职工、乡(街道)环保业务骨干、企业环保工作人员以及学校、社区绿色创建业务骨干,多次开展专题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三是加快推进绿色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组织瑞新、广场2个社区以及二职中、七中2所学校参加云南省绿色社区、学校评选,均已通过初审。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2%。与上年356.22万元对比增加163.18万元,增加31%。原因分析:(一)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污染减排工作任务重、量大,加大监管力度。(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站点建设开展,2015年基本完成建设工作。。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9万元,主要用于奖励金的发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归口管理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费;

(三)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9.0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其中行政单位医疗费5.9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3万元;

(四)节能环保支出492.28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25.2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0.31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4.97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站点建设;污染防治-排污费安排的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污染减 排工作和污染治理补助;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高仓街道上牟冲“百村示范”工程建设;污染减排-减 排专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活发集团水泥厂脱硝设施补助(省级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8.4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94万元,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48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2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11.70万元减少4.42万元,减少38%,主要原因是:红塔区环境保护局认真执行“三公经费”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玉溪市红塔区环境保护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玉溪市红塔区环境保护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4运行维护费5.56万元。比2014年决算3.01万元增加2.55万元,增加46%,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玉溪市红塔区环境保护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455人,接待费开支1.72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8.69万元减少**6.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区、县相关部门人员各召开会议、培训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区环保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人:环保局

主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7-2012345 网站地图

运行维护:玉溪市红塔区网络应急服务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6130826 

网站标识码:5304020009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7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