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境监测站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6-06-15 09:25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红塔区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
(二)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编制环境监测报告;
(三)负责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
(四)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
(五)完成区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在编车辆2辆,实有车辆3辆。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红塔区环境监测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红塔区环境监测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测站决算总收入464.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43万元,占总收入的42.9%;其他收入265万元,占总收入的57.1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1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61万元,占总支出的85.3%;项目支出31.74万元,占总支出的14.7%。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61万元。与上年148.81万元对比增加34.8万元,增加18.9%。原因分析:(一)2015年工资调整,增加经费。(三)环境监测工作任务繁重,加大监管力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9%;办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汽燃费、接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2.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9%。专用设备购置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为完成环境监测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74万元。与上年126.31万元对比减少94.57万元,减少74.9%。原因分析: 设备仪器购置减少等。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4.5%。与上年188.44万元对比增加10.99万元,增加5.5%。原因分析:2015年工资调整,增加经费等。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费;

(二)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15.9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其中行政单位医疗费10.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21万元;

(三)节能环保支出166.9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51.12万元;工作业务经费返还15.81万元,主要用于监测站日常工作:我站肩负着红塔区辖区范围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监测、污染源应急监测,由于工作量大,造成各种材料耗费增大。

 (四)住房保障支出11.2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26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测站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4.74万元增加0.61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工作中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测站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玉溪市红塔区环境保护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3运行维护费1.94万元。比2014年决算4.24万元增加0.61万元,增加11%,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测站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6人,接待费开支0.22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0.5万元减少0.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相关部门人员。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区环境监测站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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