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推动下,按照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高度重视,在总结以往年度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查找不足,理顺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2016年的预算公开工作。
一、 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
红塔区环境环境监察大队是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污染投诉室、现场监察室、排污收费室。人员编制数15人,其中参公管理岗位编制13人,工勤编制2人。现实有在编职工14人,其中参公管理岗位数12人,工勤岗位数2人。
2、车辆情况
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实有车辆2辆,在编车辆2辆。
二、工作职责
(一)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
(二)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
(三)现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四)具体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和征收;
(五)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六)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
(七)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八)对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进行督查;
(九)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552,772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552,772元。
(三)按经济分类支出:
1、基本支出1,352,772元,其中:人员支出1,112,921元,(1)工资福利支出1,112,921元,主要用于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011元,主要用于支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3)商品和服务支出106,840元,主要用于支出公用经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等。
2、项目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工作业务经费。
3、三公经费
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厉
行节约,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48,9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00元,公务接待费为4,400元,因公出国出境费0元。
(四)按功能分类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离退休219,076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5,067元,医疗保障125,067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85,9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9,121元。
3、节能环保支出1,369,939元,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369,939元,其中:行政运行914,739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5,200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00,000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3,890元。
附件: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2016年预算公开附表
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
二○一六年三月八日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0219环境监察大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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