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2016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3-09 09:34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推动下,按照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高度重视,在总结以往年度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查找不足,理顺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2016年的预算公开工作。

一、 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

红塔区环境环境监察大队是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污染投诉室、现场监察室、排污收费室。人员编制数15人,其中参公管理岗位编制13人,工勤编制2人。现有在职工14人,其中参公管理岗位数12人,工勤岗位数2

2、车辆情况

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实有车辆2辆,车辆2辆

    二、工作职责

   (一)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
  (二)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
  (三)现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四)具体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和征收;
  (五)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六)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
  (七)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八)对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进行督查;
  (九)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552,772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552,772

(三)按经济分类支出:

     1、基本支出1,352,772元,其中:人员支出1,112,921,(1)工资福利支出1112,921元,主要用于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011主要用于支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3)商品和服务支出106,840主要用于支出公用经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等。

    2、项目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工作业务经费

3、三公经费

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厉

行节约,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48,9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00元,公务接待费为4,400元,因公出国出境费0元。

(四)按功能分类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离退休219,076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5,067元,医疗保障125,067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85,9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9,121元。

3、节能环保支出1,369,939元,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369,939元,其中:行政运行914,739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5,200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00,000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3,890元。

附件: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2016年预算公开附表

 

 

 

                      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                                              

                         二○一六年三月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0219环境监察大队.xls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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