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第十一批)
发布时间:2025-12-05 09:09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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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办结情况

1

X3YN202405310066*

2021年以来,玉溪市红塔区的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在厂区及周边土地填埋医疗废物焚烧底渣和飞灰上万吨,危险废物类别为 HW18,危险废物代码为772-003-18。该公司长期在车间内就地焚烧医疗废物,其中包含大量塑料盒等不明混合物,产生大量浓烟散排,严重污染环境。

1.依法持续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对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一梳理,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依法规范在线监测设备联网运行,尾渣处置。

2.对易和公司涉嫌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督促企业依法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内容规范经营。

1.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持续加强监管执法,督促易和公司对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易和公司已完成在线监测站房迁建

2.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已对易和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问题依法立案调查,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对易和公司作出“不予许可易和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的决定,并依法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易和公司已按要求停产。

已办结

2

X3YN202405170040

玉溪市红塔区黑村鲜花坝福和厂路1号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非法到环评报告核准辖区外收运医疗废物,每天收运5—10吨,远超该公司医疗废物核定处置量5/天;未安装焚烧废气在线监控系统,医疗废物焚烧气体长期排放不达标;擅自占用林地,砍树扩大厂区面积,违法填埋医疗废物焚烧底渣及飞灰,污染地下水;将普通货物掺杂医疗废物用一般车辆运输;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不达标;焚烧车间长期无组织排放。

1.督促指导企业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标准,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一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按期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2.对易和公司涉嫌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1.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持续加强监管执法,督促易和公司对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2.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已对易和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问题依法立案调查,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对易和公司作出不予许可易和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的决定,并依法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易和公司已按要求停产。

已办结

3

D3YN202405190058

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黑村社区官村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理能力为5/天,实际入场医疗废物超过处理能力;2003年至今未更换过处理设备,早已超过报废年限。

督促指导企业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标准,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一梳理,以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按期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2.对易和公司涉嫌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1.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持续加强监管执法,督促易和公司对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2.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已对易和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问题依法立案调查,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对易和公司作出不予许可易和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的决定,并依法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易和公司已按要求停产。

已办结

4

X3YN202405220029

玉溪市红塔区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长期超量处置红塔区医疗废弃物,数据造假,在环评核准区域外违法收集及随意填埋处置医疗废物。

1.督促指导企业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标准,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一梳理,以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按期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2.对易和公司涉嫌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1.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持续加强监管执法,督促易和公司对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2.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已对易和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问题依法立案调查,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对易和公司作出不予许可易和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的决定,并依法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易和公司已按要求停产。

已办结

5

X3YN202406010031

2021年以来,玉溪市红塔区的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在厂区及周边土地填埋医疗废物焚烧底渣和飞灰上万吨,危险废物类别为 HW18,危险废物代码为772-003-18。该公司一直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导致有关部门无法监管该企业焚烧工艺和过程,无法监管尾气治理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包括:脱销装置、脱硫装置、脱酸装置、除尘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等),无法监管焚烧尾气是否达标排放;排污许可证无雨水、回用水排放许可。2023年,该企业未进行回用水、噪声、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的检测,一季度未开展无组织废气排放检测。该企业2023年执行年报中反映:颗粒物排放量超年许可排放量840.55倍,氮氧化物排放量超年许可排放量3026倍,二氧化硫排放量超年许可排放量352.8倍。

1.依法持续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标准,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一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按期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2.对易和公司涉嫌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1.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持续加强监管执法,督促易和公司对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2.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已对易和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问题依法立案调查,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对易和公司作出不予许可易和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的决定,并依法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易和公司已按要求停产。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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