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11 10:50 来源:红塔区交通运输局 打印

2024年,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打造人民满意交通为根本,积极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努力提升普法工作实效。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普法责任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形成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单位、机关各股、红塔大队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运输法规安全股,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请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局机关行政文书等合法性审查和案件办理指导工作。三是制定红塔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合工作实际,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安全生产法、公路法等列入年度普法清单,细化工作任务。

(二)提升履职能力,深入开展系统内普法。

一是以党组学法带动全员学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建立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各股室、部门按照年度学法责任清单和工作实际传达学习各领域法律法规。2024年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党组中心组学法为龙头,带动交通运输干部职工全员学法。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4次、集中学习学法8次。二是深入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结合主题党日、主题教育学习等深入系统地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知识坚持线上自学充分利用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领导干部职工自主常态化学法抓实警示教育,及时传达学习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提升职法人员底线意识和法治能力落实交通运输部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工作要求,确保每位执法人员完成年度学时培训任务

(三)丰富普法形式,提升宣传实效。

一是开展日常普法宣传。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5·26”爱路日、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消防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人员到聂耳文化广场、小石桥乡村振兴帮扶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知晓度和覆盖面,年度共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0余人。二是深入开展入企普法。以每月安全生产和经济调研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行普法送法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积极助企纾困。三是强化行业宣传教育。通过派发宣传手册资料、工作群LED显示屏展示等多种形式在客运站、道路货运、维修企业等群体开展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爱路护路、超限超载治理等内容宣传,增强企业职工及群众法律意识。

(四)聚焦主责主业,普法执法并重。

一是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将普法工作融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加强客运、货运、维修、驾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耐心将违法事实、执法依据、处理流程等告知当事人;积极推广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措施企业或群众既看到执法的力度,能感受到执法的温度对多次违法违规的重点企业、货运源头单位采取约谈方式进行政策和法律法规宣讲,增强普法的精准性。年内,会同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红塔大队召开安全生产、源头治超等警示教育约谈会12次,322人次从业人员参加学习,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货运企业共计约谈301户,约谈个体货车车主214人次;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事项案件数量2518起,涉及金额251.8万元,其中涉及公司1078起,个人1440起。三是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年内,公布涉及客运市场非法运营典型案例3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帮助群众知晓和熟悉法律,增强法治观念。       

二、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

虽然局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对象的受教育面还不广、普法的方式针对性不够,法治阵地建设较为薄弱等问题比如普法作品以转载为主,原创作品、交通作品比较少。二是部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执法、普法意识还不够强,依法行政水平能力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度,有效统筹普法+交通”工作以干部职工的学习能力提升,拓宽普法宣传方式,力求精准普法,确保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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