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期晋红高速公路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3-12-20 15:55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红塔区晋红高速综合协调小组办公室

 

 

 

 

第12期

晋红高速公路工作专报             2013年11月26日

 

晋红高速公路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晋红高速公路的建设是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一区、两带、四城、多点”战略布局,积极主动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发展,加快昆玉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截至11月26日,晋红高速公路的建设整体进展顺利,进展如下:

一、 全区各街道工作及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全区应征收晋红高速公路用地3102.447亩,共涉及5个街道,19个社区居委会,97个村民小组。截至11月25日,五个街道全部完成《征收土地协议》和《土地作价入股协议》的签订工作。实际征收晋红高速公路用地面积3074.1285亩,签订《征收土地协议》和《土地作价入股协议》面积3074.1285亩,土地补偿费共计30477.3891万元,支付股息2438.1911万元,拨付青苗补偿费及附着物补偿费3999.0687万元。企业、民房拆迁正在核查面积和制定拆迁实施方案。电力、石油管道、移动、电信等部门已进场制定搬迁和改移方案,初步选定的22个渣场手续正在审批中。11月23日区政府组织召开推进会议,会议研究了晋红高速公路光山五号隧道进口开工清场相关的问题,会议要求晋红高速公路光山五号隧道进口开工点务必尽快开工,区征地拆迁工作组、北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核实地上附作物、建构筑物,配合施工单位清理开工场地。

项目立项审批完成情况:

截至11月11日已完成的批件:1、晋红路地震报告批复;2晋红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3、晋红路矿压备案证明;4、晋红路文物保护意见书.;5、晋红路地质灾害备案登记表;6、晋红路环评批复;7、晋红路水保批复;8、晋红路项目选址意见书;9、晋红路工可批复;10、晋红路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11、晋红路土地预审。

分街道工作进展情况:

大营街街应征收土地1270亩,共涉及7个社区居委会(赤马、郭井、大营街、甸苴、师旗、常里、赵桅)44个小组,截至11月4日,已完成征地协议、作价入股协议签订1272.0031亩,现已全部征完。截至11月18日晋红高速地上附着物工作进度情况:赤马除活发集团和10组鸡舍外,协议已签订,补偿款已拨付到街道;大营街居委会、赵桅协议已签订完毕,补偿款已拨付到相应街道、村委会;郭井、甸苴、师旗协议已出,正组织签订;常里地上附着物清单尚未报综合组。搬坟情况:登记766冢,签订协议746冢,已搬迁629冢。

研和街道应征地面积321亩,共涉及2个社区,5个小组,截至11月4日,《征收土地协议》和《土地作价入股协议》已签订完成并兑现青苗、果树补偿费以及作价入股股息款项。已完成地上附着物签订工作。全面完成坟墓的搬迁、验收、兑付工作。

春和街道应征地面积461.8140亩,共涉及4个社区,12个小组,截至11月6日,全部签订完成《征收土地协议》和《土地作价入股协议》。地上附着物协议已全部签订完成。已交地:刘总旗居委会范围面积22.336亩、黑村社区范围光山五号隧洞口。未交地:黑村社区范围观音山立交及连路线区域、马桥社区范围、龙池社区范围。搬坟情况:完成搬迁工作股息、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坟地补偿款已全部兑付到集体及个人。

北城街道应征地面积951.633亩,共涉及5个社区,30个小组,截至10月28日,《征收土地协议》、《土地作价入股协议》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已全部签订完成,股金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也兑付到村组。已交地:莲池、刺桐关、梅园大凹进村口、皂角二、三、九、十组及一组的不涉及坟地部分、梅园二、三组。王棋、梅园、皂角涉及坟地搬迁部分的土地将于11月底交地。

高仓街道应征地面积98亩,共涉及1个社区6个村民小组,已全部完成《征收土地协议》、《土地作价入股协议》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的签订,兑现股息75.0282万元。晋红高速公路高仓段坟墓搬迁上山便道修建完成,现已搬迁坟墓150多冢,坟墓搬迁近尾声,正在进行坟墓搬迁补偿费兑付。

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区林业局:

1、临时使用林地已经开始做林勘。

2、临时用地拟办理两块,一是刺桐关攒坝塘弃碴场,二是光山五号隧道出口弃碴土场。

3、临时用地报批正在组织报件。

区水利局:

1、是弃渣场水土保持专项设计。在10月28日一周工作进展小结里,已经说明弃渣场优化调整办理水土后续手续工作。11月13日会议上,再次与晋红方说明因项目立项在省发改部门,水土保持方案由省水利厅审批,所以弃渣场水保专项设计变更等必须报请省水利厅备案。请建设方做好各个弃渣场水土保持专项设计后联系原水保方案审批单位备案同意。区水利局主要是经省水利厅审批和备案同意后,做好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的跟踪督查检查工作。同时,建设方必须按照水利厅水保批复的要求,在项目开工前,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及时做好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委托具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资质的单位和人员承担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2、继续加强与晋红建设方的工作对接。11月13日,与晋红方再次对接:一是请晋红方尽快对接设计方,设计方优化设计方案提出后,请尽快与我局对接,现场再次确认中心城区引水管道、烟草薄片项目管道、人饮供水保障、梅园立交保通涉水方案等内容。经项目指挥部确认后,明确具体的组织实施相关责任,抢抓时间组织实施水利工程施工。二是各标段涉及水利相关工作,可以及时与乡街道水管站对接。

3、做好基层水利服务工作安排,确保信息及时对称、项目服务到位。11月13日,区水利局召开了11个乡街道水管站负责人会议,通报了晋红高速路项目推进情况和涉及水利工作情况,并对乡街道水管站提出了以下几点工作要求:一是做好晋红方用水协调工作。二是因乡街道水管站直接接触各个施工点,对辖区内水利设施情况熟悉,做好辖区内与晋红高速路建设方的信息对接工作,同时及时向局里反馈信息,确保信息及时、畅通、对称。

区国土局:

已拨付青苗补偿费及附着物补偿费3999.0687万元,其中春和街道办青苗补偿费及附着物补偿费388.6157万元、研和街道办青苗补偿费及附着物补偿费431.5306万元、北城街道办青苗补偿费及附着物补偿费1651.8589万元、高仓街道办青苗补偿费及附着物补偿费316.5047万元、大营街街道办青苗补偿费1210.5588万元。北城、高仓、研和三个街道办已完成红线内土地补偿协议及附着物补偿协议的签订工作,春和街道办及大营街街道办已完成土地补偿协议的签订工作,紧接下一步工作,清点剩余附着物并签订附着物协议。

梅园立交拆旧建新情况:

原北城(梅园)立交上跨桥已2013年11月2日封闭,禁止车辆与行人通行。待昆玉高速临时行车道建成,昆玉高速的车辆可改移至临时行车道后,进行旧桥拆除,计划工期69天。目前,拆桥方案正在审批中。

七个首开点的移交情况:

只移交了北城立交处一个点,因只有8.9亩地,所以不具备施工条件。

截至11月26日,红塔区看守所被高速公路横穿占用部分围墙已拆除;光山五号隧道进口开工区域其它地上设施、果木已清出,农户养鸡棚3天后自行交施工单位清出。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大营街街道提出的主要问题:

(1)、地上附着物量大,涉及的坟墓搬迁766冢,按政府要求,不允许在石山范围内安置,致推进缓慢。

 (2)、弃清场选点,涉及基本农田。

2、研和街道提出的主要问题:

(1)、青苗费的兑付问题。涉及征地红线外及边缘线的零星地块需再做进一步的丈量明确,兑付到农户的青苗还需进一步丈量。

(2)、寺庙(龙王寺)搬迁问题。位于贾井二组(老马冲)的龙王寺也在此次征地范围内,由于受宗教信仰、风水风土等影响,造成搬迁难度加大,需要相关部门实地勘测、研究解决。

(3)、民房搬迁问题。晋红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贾井一组(飞井村)的民房搬迁1户,涉及面积仅有10余平方米,搬迁新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否从设计上避让处理,恳请上级部门给予明确回复。

以上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及时提供用地将受到影响。

意见和建议:

(1)、上级部门加强对目前尚余工作的纵向指挥、领导协调;希望上级部门派遣相关工作人员到街道办进行指导、协调。

(2)、施工单位应该加强与街道征地工作人员的联系,对施工项目所需配套设施如弃渣场等的规划建设进行研究并提供可行的方案。

(3)、建议清场工作清场费是否可以核发到街道办事处,由相关街道委托社区居委会办理。

3、春和街道提出的主要问题:

(1)、活法集团生产用水管道、煤气管道需改移;

(2)、采石场已封停,但人员和设备未搬,仍然在进行开采;

4、北城街道提出的主要问题:

北城王棋、梅园、皂角涉及坟地搬迁部分的土地将于11月底交。主要原因是北城街道共涉及373冢坟墓的搬迁,搬迁量大,需要一定的时间。

5、高仓街道提出的主要问题:

新推便道和平整墓地资金15万元没有到位;希望施工方进场后确保村庄道路、水沟复通及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项目总承包部急需解决的问题:

1)一标段(K0+000~K16900

工作面相关需要协调问题需要协同晋宁县相关部门,与相应地方进行接洽、了解。

2)三标段(K25+200K30+700

1)光山5#隧道进口,需解决林地征用问题。

2)光山4#隧道出口的坟地征用及迁坟问题。

3)四标段(K30+700~K49540

1)与该标段存在干扰的输油管道问题已协助中石化、高速公路设计单位对赵桅村、排山村中石化管道进行现场踏勘,请政府相关部门督促对中石化输油管道改向施工方案能够尽快落实。

2光山5号隧道洞口前有一处私人采石场,其生活营地、变压器、仓库、电线杆、10KV高压线、砂石骨料均处于红线范围内。虽与各部门多次协商搬迁事宜,但目前该项工作仍未推进,为尽早开工请相关部门给予协调。

3)位于里程桩号K35+195活发大道处,现有活发集团供水管道两根(Φ80mm、Φ200mm)及华盛钢铁公司天然气管道,与活发集团和华盛钢铁公司沟通后已形成改迁和加固意见,请政府督促这两家单位抓紧时间改迁加固。

四、晋红综合协调组建议和意见

1、请涉及临时用地管理部门,尽快解决渣场选点处的基本农田用地的赔偿标准;

2、请国土分局及相关部门对采石场进行封停;

3、电信、移动、联通、网络、石油管道搬迁重建方案正在审核中。

4、建议征地拆迁组尽快落实活发集团煤气管道和供水管道迁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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