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2026年1月1日出版的第1期《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主要篇目介绍、《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五个内容来进行。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即将开局的关键节点召开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全会召开的重大意义,对“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系统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既是对过去发展实践的深刻总结,也是对未来发展征程的科学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意见,为我们吹响了“十五五”时期奋进的号角,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把总书记的谆谆教诲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始终紧跟党中央步伐,以坚定的信念、务实的作风、昂扬的斗志,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勇担使命、砥砺前行,为不断开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局面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会议强调,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近期,司法部发布的《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其“十个严格”“二十六个严禁” 的清单化要求,既划定了执法行为的“红线”,又明确了履职尽责的“标尺”,字里行间彰显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核心要义,更饱含着“执法为民”的深厚情怀。《准则》对执法纪律作出了严格规定,明确严禁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徇私枉法等行为,为行政执法人员划定了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
会议要求,作为新时代行政执法人员,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把《准则》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必须以《准则》为镜,时刻对照检视自身行为。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不从事有碍公正执法的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严格遵守案卷归档和保密规定,做到文书规范、案卷完整,严禁修改涂改案卷、泄露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主动接受监督,既要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也要加强自我监督,时刻反思自己的执法行为是否合规、是否公正、是否为民,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今后的工作中,始终以法治为遵循、以公正为标尺、以民意为导向、以廉洁为底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用心用情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与担当,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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