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精锐力量开展案件调查。办案民警对涉案的相关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将犯罪嫌疑人陶某成功抓捕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陶某于2016年至2022年间,对外称自己叫“王娜”,虚构其是山西某有限公司、山西某集团股东,以高额收益引诱他人进行投资。并分别在玉溪市、曲靖市、昆明市等地,以做单、投资中药材、投资困难补助等大型公益项目、投资山西某有限公司电子追溯码和山西某有限公司的股份等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自己制作“山西某集团股份现金兑换卡”用于抵扣投资款。陶某在收到被害人投资款后,将一部分用于支付其他投资人的利息,一部分挪作他用或进行挥霍享乐。经查,该案共涉及投资人400余人,非法集资金额1900万元,造成投资人损失1200万元。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陶某对其违法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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