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派出所公务用枪管理工作,2023年2月28日下午,全市公安机关派出所公务用枪管理工作现场会在分局红塔山派出所和春和派出所召开。市公安局和各县区公安局分管领导,治安、警保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现场会。
现场会上,红塔山派出所、春和派出所分别围绕“强化十个一律规定,规范公务用枪管理”及公务用枪保管、领用、交接、验枪、佩带、临时存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对派出所公务用枪管理工作经验进行了详细介绍。
随后,参会人员在红塔山派出所会议室进行了座谈,大家围绕落实领导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自检自查、配枪民警思想动态评估、日常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要求,各县区要迅速谋划,按照时限完成枪弹库建设;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负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确保管理要求落到实处;严格配枪管理,做好年度审验,多角度、多方位、动态化掌握配枪民警思想动态;规范日常管理,加强教育培训考核,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严格监督检查,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同时治安、督察、政工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堵塞管理漏洞。
下一步,红塔警方将牢固树立“枪弹无小事”理念,进一步规范派出所公务用枪管理工作,确保公务用枪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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