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四巡察组到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反馈巡察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27 00:00 来源: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打印

8月2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敏,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应芬及相关领导参会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区长、红塔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晏寅,分局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对巡察组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

会上,刘应芬同志对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巡察情况反馈了意见,并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刘敏同志对整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高度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明确责任,压紧压实整改落实任务;三是要建章立制,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效。他强调,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责任,体现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希望分局党委充分认识整改落实的重要性,强化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党的建设的有力抓手,激发干警原生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晏寅同志指出,区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精准深刻,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深刻透彻,提出的要求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为分局党委开出了“良方”、指明了方向。刘敏书记对抓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既是区委对红塔公安的关心爱护,也是对全体干警的鞭策和鼓励。

晏寅同志代表分局党委从三个方面作表态发言,一是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重要训词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二是要落实“两个责任”,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他强调,分局党委将对照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逐条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任务,坚决整改、主动整改、彻底整改,确保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形成“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努力把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拓展好,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馈区委的关心和厚爱,做到让区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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