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交警大队做好2020年清明节假期交通安保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07 17:00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2020年4月4日至4月6日清明节期间,为预防和减少节日期间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上级总体部署,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实际,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认真做好2020年清明节交通安保各项工作。

全面组织领导,提升全警战斗力。交警大队在清明节之前,专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部署清明节假期安保工作,并对全体民警、辅警做思想上的动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持续作战精神,全力以赴为辖区群众清明节假日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往年清明交通道路情况,交警大队提前预判辖区内清明节期间可能发生拥堵的路段和时段,及时将情况汇报给分局及支队,并制定了应急准备方案,确保辖区道路畅通。

科学安排勤务,强化路面管控。针对清明节假期间辖区陵园、墓区周边道路车流、人流量大,易引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情况,交警大队各中队克服警力不足困难,每天都安排三分之二的警力上路,按照点、线、面有机结合的要求,做到定人、定岗、定责,明确任务目标,积极落实各项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努力确保清明节扫墓期间群众停车有序,道路畅通。4月4日10时许,交警大队各执勤点民警及辅警脱帽肃立,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默哀,向英雄致敬,向逝者致哀,愿所有逝去的同胞一路走好。

严格管控路面,重点整治违法。针对清明节期间车流量增多、交通违法行为也随之增多的情况,交警大队根据辖区管理实际,抓好辖区主干道路和重点乡村道路的管控力度,执勤民警在工作中严格执行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做到了警容严整,按时到岗,认真履职。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说服教育、劝阻纠正为主,有针对性的加强省道、农村低等级公路突出违法行为的查处,对客车超员、摩托车超载和拖拉机、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让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落实消防措施,严防火灾事故。针对部分扫墓群众有燃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现象,交警大队联合各社区、街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火意识,提倡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在公墓、陵园等祭奠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民警和辅警加强巡查巡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明确宣教主题,倡导文明出行。清明期间,交警大队充分通过各宣传媒体平台,及时发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对清明扫墓期间的相关交通信息及天气交通安全进行实时公布提醒,引导群众错开高峰期合理安排出行;提醒扫墓群众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并告之清明期间交通管制情况,提醒驾驶员注意避让,以减少不必要的交通堵塞;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各类媒体,结合疫情期间道路交通管控工作,广泛宣传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的危害,以及本地、外地车辆在疫情期间道路通行情况及管控措施,并加强恶劣天气预警提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为全区人民营造良好的交通氛围。

4月4日至4月6日,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71人次,警车8辆次,警用摩托车13辆次,查获各类违法行为70起,其中,货车非法改装7起,载货泼洒滴漏2起,面包车非法改装2起,面包车非法载货1起,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15起,摩托车逾期未检验4起,扣留无证二轮摩托车4辆,报废二轮摩托车2辆,查处车辆违停27起。辖区内未出现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交警大队圆满完成了清明节期间各项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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