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一门通办”等便民利民措施。深入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活动,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为红塔区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办实事、解难题。
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接待群众咨询、办理有关户政业务的首位户籍民警是首问责任人,认真负责地解答群众户口咨询,对群众户口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属于职责内的事项,应当及时办理;对职责以外的事情,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引导工作,严禁推诿扯皮。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群众申报或咨询户口、居民身份证和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居住证办理等事项,接待民警一次性告知所必须具备的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对群众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其应当补充的材料。
开展预约服务制。户政窗口实行“八小时满意服务,二十四小时预约服务”,群众通过电话或公安机关网上便民服务渠道预约办理的户口、居民身份证和边境通行证等户政业务,要在1个工作日内向群众反馈预约情况。
开展上门服务制。对确实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孕”应当主动上门为其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和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居住证办理等业务。
开展优先服务制。对前来办事的“老、弱、病、残、孕”等人员,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捡拾物品招领、网上户籍室业务申办等业务,优先办理。
实行延时服务与错时服务制。户政窗口周一至周五视情为群众提供延时办公服务。派出所户政窗口,双休日其中一天提供半天办公服务;农村派出所的户政窗口,双休日期间遇有赶集日的,全天提供办公服务。
严格限时办结制。受理、审批群众户籍业务时,严格按照时限规定审批。手续齐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在规定时限内做出不批准或补充材料的决定,以书面或短信形式告知申报人,不得超时限审批。
规范接处警。严格受理紧急求助报警,对管辖有争议警情不推诿扯皮,按要求登记警情、按规定及时处理警情,接处警语言文明、记录完整、录入规范。
切实履行公安机关职责。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等违法犯罪。
深入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加强中心城区网格化治安巡逻防控,提高街面见警率,持续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
从严加强民警管理。严明组织人事纪律,持续推动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选人用人导向落到实处。对民警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实行一票否决制,群众可拨打12389或110举报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对“慵懒散”的干部,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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