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找人顶包被识破4男子被依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9-06-20 14:59 来源:玉溪日报 打印

    近日,红塔区宁州路与葫芦园东西主干道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2名驾驶人因酒后驾车怕报不了保险,找来另外2人顶包,最终4人均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经查,4月12日2时30分许,王某驾驶比亚迪越野车行至红塔区宁州路与葫芦园东西主干道交叉口时,与张某驾驶的福特轿车相撞,两车受损严重。因两车驾驶人王某和张某均喝了酒,导致双方车辆均报不了保险,王某与张某商量后决定找两个人来“顶包”,于是王某打电话给同乡李某一和李某二,让两人来顶替自己和张某。李某一和李某二一个小时后来到事故现场,王某现场安排李某一顶替自己、李某二顶替张某,同时王某让李某一打电话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求报警处理。
    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李某一告知交警比亚迪越野车由他驾驶,而李某二则告知交警福特轿车是他驾驶的。交警在办理该案时发现,李某一和李某二有提供虚假证言的嫌疑,遂将4人移交给红塔公安分局红塔山派出所处理。
    红塔山派出所民警接到案件后,及时开展侦查工作,证实在直属大队民警办理李某一、李某二交通事故一案中,王某、张某、李某一、李某二4人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红塔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人员王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处罚金400元的处罚;对违法人员张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金200元的处罚;对违法人员李某一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金200元的处罚;对违法人员李某二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金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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