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还债谎称被强奸女子报假警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7-08-03 11:30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近日,红塔公安分局玉带派出所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件。

    一女子谎报自己被强奸,结果被民警识破,女子被给予治安处罚。

    62622时,一女子到玉带派出所报警称:其于625日晚上被一男子强奸。随同一起来报案的还有女子的朋友和女子口中强奸她的那名男子曾某。询问中,该女子一直坚称被强奸。但民警在问到案件细节时却支支吾吾,前后说法不一,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通过民警对该女子继续询问,该名女子最终承认自己是报假案,曾某并没有强奸她。而该名女子报假案的原因更是匪夷所思。原来,该女子欠朋友杨某2000元钱,双方约定于625日还,因已到最后的还款期限,女子无钱偿还,便想尽办法拖延时间。625日晚上,女子和杨某等人到曾某家吃饭。吃饭期间,该女子一直想怎么还钱的事。女子想到曾某是杨某公司的大股东,如果告诉杨某,曾某把她强奸了,可能杨某会顾及曾某是公司的大股东而暂缓向她要钱。饭后,该女子单独留下来帮助曾某收拾碗筷,随后便按照计划告知杨某等朋友曾某强奸了她。杨某询问曾某是否有此事,曾某坚决否认。于是,次日便一起邀约到派出所报案。

    目前,该女子因谎报案情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主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7-2012345 网站地图

运行维护:玉溪市红塔区网络应急服务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6130826 

网站标识码:5304020009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7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