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分局交警大队持续推进“第三季度四类车”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7-07-14 08:51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为进一步推进第三季度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客车、货车、微型面包车和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预防和减少因客车、货车、微型面包车和摩托车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7月14日,红塔分局交警大队结合“四类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与特点,积极调整勤务模式, 持续推进“第三季度四类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科学分析,周密部署。交警大队充分考虑到辖区“四类车”高度分散,难于集中、难于组织和管理的客观实际,专门成立了由交警大队领导任组长、各中队长为副组长的 “四类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迅速综合分析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确定了“四类车”整治重点路段、地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周密部署。要求全体民警要充分认清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清“四类车”管理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坚定信心,抓住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全力投入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第三季度四类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源头管理,筑牢安全防线。一是联合交通运政、农机管理、乡镇派出所以及村委会等部门走村入户,深入开展“四类车”清理调查工作,摸清数量和驾驶人底数,建立健全相应的源头管理工作台账,实施有效的户籍管理,切实加强对微型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力度。二是强化车辆报废注销制度,对已注册的“四类车”及驾驶人档案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排查,对达到报废或者丢失的“四类车”,及时联系当事人,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及时给予清理,对逾期未参加审验的“四类车”及驾驶人,及时通知当事人参加审验,加大对“四类车”注册登记的审核力度,严禁给不合格的车辆办证、上牌。三是组织警力集中辖区微型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统一喷涂严禁违法超员、违法载人提示语和监督报警电话,并与微型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车主及驾驶人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承诺书》。

三、精心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形成强大严管态势。各中队结合辖区实际,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适时集中优势警力,精心组织辖区内每月不少于4次的严查“四类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严查四类车交通违法行为。在统一行动日,大队领导深入一线,亲自督战,积极邀请记者随警作战,集中曝光典型“四类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重点,营造声势,扩大“四类车”专项整治成果和影响,使辖区“四类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四、多管齐下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整治氛围。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农村“大喇叭”作用,积极组织民警联合社区和村委会工作人员,深入广场、乡镇、“四类车”销售点、学校(驾校)等地,通过“大喇叭”反复宣讲本地的交通事故案例、发放宣传材料、展出典型事故案例展板、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违法超员、涉牌涉证、酒后驾驶、闯红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努力提高“四类车”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

整治当天,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20人次,警车7辆次,设置临时执勤点3个,检查车辆800余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起,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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