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红塔区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巡特警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单位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二、用工方式
按《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实行劳务派遣制,由玉溪保安服务公司下属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派遣至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工作。
三、招聘人数
150人(其中男性140人、女性10人)。
四、招聘条件
(一)玉溪市本地户口(退伍士兵及公安院校毕业生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26周岁,女性年龄在18至25周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裸眼视力不低于4.8,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五)持有汽车驾驶证A1照、B1照、退伍士兵及特殊技能人才,条件适当放宽。
(六)招聘合格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有违法犯罪不良记录的;
(二)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上岗。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本人现场报名,不得他人代替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0日至8月10日(每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巡特警大队(玉溪高快客运站旁)。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技能证明材料,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1寸3张。资格审查时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报考人员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七、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8月11日---12日
面试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巡特警大队(玉溪高快客运站旁)。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参加体能测试。
八、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男子立定跳远、女子仰卧起坐。其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的要求执行。
考生测评结束后须对本人成绩进行签字确认,各项目不达标的可申请复测一次。
测试时间:2014年8月13日―14日,每日8:30―17:30
测试地点:玉溪市体育场
九、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政审。
十、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60分以上)的,分性别按面试成绩前150名等额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特警岗位特殊要求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具备当场复检条件的项目,由考生本人口头提出申请,可当场复检一次,其余项目可在体检结果下达的两天内,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安排复检一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下达结论为准。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与聘用
在体检和政审环节或聘用审核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服从工作分配。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到岗时间为9月1日。
当出现报考人员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纪委督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人均约3700元/月的标准。未尽事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
联系电话:0877-659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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