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拘
发布时间:2013-11-18 10:18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近日,红塔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经工作,在彩虹小区彩虹南街某居民房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499箱。
    10月24日,红塔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工作中获悉:彩虹小区彩虹南街某居民房有人非法储存一批烟花爆竹,数量较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一情况,治安大队及时组织民警到该地进行走访调查,并在彩虹批发市场找到违法嫌疑人范某。经调查询问查明,嫌疑人范某在彩虹小区批发市场开有一个店面,用于批发零售酒类及其它食品。今年9月中旬的一天下午,范某在彩虹市场批发点批发货物的时候,一个操江川口音的男子到其铺面,向其兜售烟花爆竹,双方谈好价钱后,范某让该男子拉3万元左右的货给自己。当天晚上8时许,该男子带着1辆货车和1辆面包车,将烟花爆竹送到彩虹小区彩虹南街一居民房出售给范某,并帮其将货下在该处,该批烟花爆竹价值人民币3.6万元。此后的一个多月里,范某在无《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并销售烟花爆竹。
    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当场在范某开设在彩虹批发市场的店内查获鞭炮21封,在彩虹小区彩虹南街一民房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499箱。范某因非法储存爆炸物,被红塔公安分局给予行政拘留并收缴烟花爆竹499箱、鞭炮21封的处罚。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发布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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