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塔警方通过堵卡查缉、循线追踪,及时破获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运输枪支弹药案件各一起,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压缩气枪2支、弩1支。
6月7日,结合辖区社会治安工作,红塔警方组织警力在全区主要出城路口开展堵卡查缉。当日22时05分,堵卡民警在红塔大道通站路口堵卡时,在对一辆大理州的海马越野车进行检查时,从该车后备箱内查获未组装的压缩气枪2支,民警及时将车上的杨某国、杨某光、杨某武三人扣押审查。
原来,大理州祥云人杨某国(男,36岁)、杨某光(男,34岁)、杨某武(男,36岁)打算买气枪打鸟,随后通过一个叫“解总”的(在祥云做煤炭生意的江川人)人了解到在玉溪通海可以买到枪。6月7日,三人在“解总”的带领下,从祥云驾车到通海,向一家服装店老板以每支3600元的价格购买了2支未组装的压缩气枪。当晚10点左右,杨某国等三人从江川驾车准备返回大理祥云,当行至红塔大道通站路口时,被堵卡民警查获。
根据三人的交代,民警顺线侦查,及时查清了“解总”的真实身份――解某某(男,48岁,通海县杨广镇人),长期在大理州祥云县做煤炭生意。6月14日,民警通过周密布控,在江川县某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解某某,并在其住处查获一支打钢珠和飞镖的弩。根据解某某的交代,民警在通海县秀山街道抓获卖枪的犯罪嫌疑人岳某某(男,40岁,通海县杨广镇人)。
经审讯,嫌疑人解某某、岳某某对通过网络购买压缩气枪,再把2支气枪卖给祥云县的杨某光、杨某武、杨某国三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5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解某某、岳某某两人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而杨某光、杨某武、杨某国三人则涉嫌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
目前,5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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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堵卡缴获禁售枪支 顺藤摸瓜抓获5名涉案嫌疑人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发布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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