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时被民警识破,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2年11月29日10时20分许,杨某来到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派出所居住证办理办公室内,冒充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副主任身份,要求玉兴路派出所民警违规帮其“侄儿子”办理居住证,因违反规定民警拒绝为其办理。
这名男子不死心,于12月11日下午来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四楼刑侦大队队长办公室内,冒充玉溪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身份,要求刑侦大队违规为其朋友乔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民警随即对杨某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在近期抓获的嫌疑人中没有发现其所说的乔某。
随后,民警又对杨某所称的发改委工作人员身份进行了核实,发现其身份虚假,实属冒充。因杨某的行为危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正常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给予杨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发布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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