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贴心人――记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民警艾丽华
发布时间:2013-01-22 11:34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今年32岁的艾丽华,是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的一名女民警。从2009年担任社区民警至今三年来,她将感情作为工作纽带,以真挚的情感为辖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赢得了社区群众的信任与爱戴,被誉为辖区群众与公安派出所的“连心桥”。艾丽华因辛勤耕耘自己的“责任田”,先后被评为全市换发二代证先进个人和户口整顿先进个人,荣获红塔公安分局“十佳优秀社区民警”和2012年“玉溪好人”殊荣。

爱心救助成纽带 警民关系情意深
    出于对人民警察的信任,对“有困难找警察”的求助群众,艾丽华都是满腔热情地给予帮助。2010年7月25日,新平县水塘镇大口村妇女苏元花与丈夫带领女儿到玉溪市中医医院看病,当外出到一小餐馆买盒饭时,身上携带的6800元现金被盗。苏元花拨打110求助,正在值班的艾丽华与同事迅速前往现场。见到苏元花,艾丽华立即掏出100元让其先解决吃饭问题。在随后展开案件侦破工作的同时,她又一心想着怎么帮助这名农村妇女。
    艾丽华了解到,苏元花一家上有60岁的父母、下有6岁的女儿,年收入仅2000元,家庭经济十分拮据。苏元花年仅6岁的女儿紫彩云不幸摔伤,造成腿部骨折,当日来看病,苏元花东拼西凑了1万元钱,却不幸其中6800元现金被盗,这对本来经济捉襟见肘的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一个想法在艾丽华的脑海里产生:发动一场公益爱心救助活动。
    她找到本报,呼吁全社会捐款资助苏元花支付医疗费。《玉溪日报》刊登苏元花的遭遇后,引起了玉溪市红十字会、玉溪市中医医院的高度重视和热心群众的广泛关注,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内,苏元花一家得到了爱心捐款资助,小彩云的手术顺利得以进行。
    当电视台的记者要专门采访民警艾丽华时,她却退缩了,说自己只是做了一件小事,要求新闻媒体不要宣传报道。
    在入户访查中,艾丽华了解到家住玉溪市广播电视局生活区的蔡三妹是一名空巢老人,已80岁高龄,生活起居十分困难,依靠领取低保艰难维持生计。艾丽华主动向葫田社区领导报告,并协调社区给予生活上的帮助,自己则隔三岔五到蔡三妹家中嘘寒问暖、打扫卫生、整理家务。每逢节日来临,艾丽华会主动协调,与社区工作人员一道,为蔡三妹带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问候,送上慰问金、食用油、大米。蔡三妹亲切地称艾丽华为“咱的亲闺女”。


真心为民鱼水情 调解纠纷促和谐
    纠纷是邻里家庭间常有的事,调解纠纷更是社区民警的家常便饭。艾丽华下到社区,只要群众有求,她总是及时帮助调解,尽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011年7月27日,家住葫田一区的退休职工陈某向艾丽华反映:其在上世纪80年代与前妻离婚,有一子跟随前妻在通海生活,但其子近日到玉溪,以语言恐吓等方式拿走了30万元现金。艾丽华及时走访调查,了解到陈某的儿子跟随前妻在通海生活,因多年在单亲家庭成长,性格孤僻,内心充满对父亲的不满。为化解家庭矛盾,艾丽华先后五次找到陈某的儿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其从家庭阴影中走出来,鼓励靠自己的双手谋生。功夫不负有心人,陈某的儿子打消了向父亲讨要30万元的念头,并与父亲握手言和。陈某为表谢意,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红塔山派出所,感谢社区民警艾丽华。
    “做好社区工作就必须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使群众有话对你说、有苦对你诉、有难来找你。”这是艾丽华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的生动实践。

辖区群众贴心人 为民服务永不变
    “社区工作是做人的工作,而做人的工作要靠感情。只有用真情对待群众,才能营造浓厚的鱼水情深。”艾丽华把自己总结出的心得用于服务辖区群众的实践中。
    在换发二代证工作中,艾丽华负责的社区有几名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腿脚不方便,不能到派出所办证,艾丽华便主动作为,亲自逐户上门帮助高龄老人采集照片信息,送到红塔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好后,再送证上门,开通一条高龄老人办理二代证的“绿色通道”。
    家住葫田一区的卢惠芬是一名人在户不在的高龄老人,为帮助其顺利办证,艾丽华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卢惠芬的实际居住地(玉溪市迎春街监察局生活区),但该小区不属于艾丽华的责任区。因卢惠芬生病卧床多年,艾丽华便主动到卢惠芬的住处,为老人梳洗仪容、照相,之后将办理好的二代证送到卢惠芬手中。
    一名身患“神经痉挛”的残疾人小朱,生活起居都由其母亲照顾,但父母均年事已高,无力照料。艾丽华将小朱的情况向社区领导反映,帮助小朱家解决生活困难问题,让他家领到了困难补助。
    用心相交,以情相处,艾丽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密切了与辖区群众的感情,架起了公安机关、辖区群众的连心桥。近年来,她每到一个责任区,都会挨家挨户进行入户调查,核对人数,及时了解辖区的各类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在工作之余,她还经常上门无偿帮助一些孤寡老人,被辖区居民称为“老百姓的贴心人”。

法制宣传进校园 “辅警室”护平安
    在艾丽华服务的社区,她还有一个“头衔”――红塔区三幼法制副校长。
    为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艾丽华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精力。她坚持每月到幼儿园开展安全检查,每周一利用幼儿园举行升旗仪式之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幼儿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安全防范、自我保护等知识技能。坚持每月到幼儿园组织开展防震自救应急演练,适时开展防暴力知识讲座和防暴力演练活动。为了提高全园师生的安全意识,2012年6月26日,艾丽华为全园师生送去50块禁毒展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开展禁毒知识宣传教育。11月9日,正值全省第20个“119消防日”,艾丽华为全园师生送去消防知识展板24块,为小朋友提供直观、简洁、通俗易懂的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平台。
    2012年11月,在艾丽华的积极推动下,红塔区三幼正式设立红塔区首家校园“辅警室”,派驻3名校园保安轮流值守,实现“进门前有登记、入园后知详情、出园后留痕迹”,为幼儿园师生筑牢了学校的第一道安全防线。
    扎实做好辖区群众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对于如何做好群众工作?艾丽华用“只有切实把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小事办好,才能实实在在地密切警民关系,进一步树立人民公安的良好形象”作了回答,这就是一个女社区民警的情怀。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发布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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