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在辗转澄江、通海、华宁等多县后,红塔交警最终成功告破11月21日早上发生在红塔区红龙路上的一起重大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行人被撞身亡
时间回溯到11月21日。
当天早上8时许,有市民电话报警称,在红塔区红龙路中温营村路段,发生一起普通二轮摩托车撞伤人的事故。事故现场,肇事车辆倒在地上,附近路边石礅处则躺着一伤者,估计有生命危险,请前来查看。
接到报警后,红塔交警大队民警和120及时赶往事故现场。经对现场初步了解,伤者雷某某是当天早上出门时,被肇事二轮摩托车撞伤。之后肇事驾驶人将他扶到路边一个石礅处后弃车离开。
雷某某随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时许在医院死亡。
交警辗转多地查破
处警民警经对现场进行勘查走访,初步确定此次交通事故为一起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根据事故发生现场、时间、路段等分析,民警认为肇事摩托车驾驶员应该是在附近上班人员,但通过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系统查询,却发现该摩托车主远在澄江。
为弄清事实真相,民警随即驱车赶往澄江寻找车主。找到车主后,得知该车已被车主于2007年3月卖给一二手车倒卖商。根据车主提供的信息,民警找到二手车倒卖商,却被告知该车在其收购当天就被人买走了。
据此信息,民警继续寻找下一买家,结果发现该车曾经多次被卖至澄江、通海、华宁等地。经过多方反复周折,民警终于在华宁查找到最后一个买主为华宁人朱某某。
据查,长期在红塔区打工的朱某某于去年3月中旬购得该车,这一消息正好与民警此前分析的驾车者系上班经过肇事地点的信息相符,但朱某某会在红塔区哪里打工?几经努力,民警终于将朱某某传唤到交警队。此时,朱某某却说:“摩托车在一个月前就已经被盗了。”交警上网查找盗抢信息时,发现该摩托车并没有盗抢记录。这时朱某某又称摩托车被盗时他没有报警,而民警也发现朱某某身上有多处伤痕。
面对交警摆出的各项证据和4个小时的说服教育,朱某某最终承认了自己驾车撞伤行人后逃离现场的事实。
嫌疑人最终认罪
据朱某某交代,11月21日上午,他驾驶肇事车沿红龙路去上班。7时40分许,在行至中温营村时与行人雷某某相撞,致使两人不同程度受伤。
受伤较轻的朱某某爬起后发现,雷某某已被撞得无法起身,便将雷某某扶至路边一个石礅处。为逃避责任,朱某某心想,反正自己买的是二手车且没有过户,事发当时周围也没什么人看见,就将车弃在事故现场,步行着往北城东前方向离开了,没想到仅3天时间就被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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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交警辗转多地速破肇事逃逸案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发布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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