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日傍晚,昭通鲁甸县人赵某驾驶一辆无牌正三轮摩托车左转弯时,与一辆普通小货车相撞,造成赵某头部轻伤,交警到达现场后及时为其包扎。
当晚,赵某驾驶一辆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行至玉洛路与龙塘路交叉路口处时,左转弯准备往大营街方向行驶,由于未仔细观察,与龚某驾驶的由大营街往洛河方向直行的普通货车相撞,赵某头部撞在三轮摩托车挡风玻璃上受伤,鲜血直流。交警赶到现场后,看见赵某用手捂着头部的伤口蹲在路边不愿到医院包扎,立即从后备箱里拿出急救包,现场为赵某简单处理伤口。
此次交通事故中,赵某因无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在转弯过程中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交警认定赵某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发布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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