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交警关注校车安全
发布时间:2012-05-23 09:39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连日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并严防重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4月10日,备受全国人民关注的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就校车使用方、校车驾驶人及负有监管义务的有关职能部门、个人对于保障学生、儿童安全乘坐校车需履行的职责与义务等进行了详细管理。为确保《条例》认真贯彻实施,保障师生出行安全,红塔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发挥交警“护学岗”作用,在校园周边地区和校车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加强对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控和校车进行检查,严肃查处校车超员、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未经教育部门和交管部门备案的学生接送车辆严格查处。
        另一方面,红塔交警大队对照《条例》要求,对各学校的现行校车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做好现有管理措施与《条例》的衔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连续性。再次严格审查登记备案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人以及发生过饮酒和醉酒后驾驶行为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学生交通环境。
        同时,红塔交警大队还借助广播、校报、网络等信息平台和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等,进一步加强对《条例》重要性、可行性和具体落实措施等内容宣传。并根据《条例》精神,组织民警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安全教育,定期通报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示校车驾驶人安全守法,增强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杜绝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出行安全。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发布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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