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鉴:驻村小民警为民办大事
发布时间:2012-03-26 10:24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有事找李警官”
        2006年5月,因警力下沉需要,李国鉴被分配到红塔公安分局春和派出所,成为孙井村委会的一名驻村民警。从每天面对指纹、笔迹等痕迹物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到成天和村民打交道的驻村民警,他很快适应了工作角色的转换。
        面对复杂的农村治安形势,李国鉴从熟悉、掌握责任区情况,打牢群众基础入手,利用送二代证的机会,挨家挨户走访,了解辖区治安情况,熟悉民风民俗。
李国鉴说,做好农村警务工作,要以“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实事”为起点。他用心帮扶“问题少年”,使其转变为治安积极分子,破获辖区内刑事案件3起;水滴石穿,坚持不懈,他改变了因养老问题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滕某某,扭转了其与家人的关系;主动做担保,为刑满释放人员孙某找工作,使其走上了正常人的道路……
        无数次细致入微的工作,无数次融入亲情的化解,李国鉴在新的工作环境中快速建立起了良好的人脉关系,打开了工作局面,得到了老百姓的肯定。他有高血压、肾结石、胆结石等多种疾病,但只要是村里的老百姓有事找他,不管多晚,他都会去处理,时间久了,辖区群众都把他当家人看待。在孙井流行着一句话:“有事找李警官!”
        成功探索群防群治新路子
        李国鉴积极开展治安状况调研,推行“治安领头人”制度,整合村委会综治、调解和治保组织三块工作,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运行,发挥拳头作用,共同做好村委会的治安稳控工作。重新组建荒废两年的孙井村委会联防队,实行并充分发挥“三统一”机构的作用,依靠村委会和警务室自身力量,使各种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李国鉴提出了在孙井村委会推行“平安承包责任制”方案,并经孙井村“两委”讨论后实施。村委会融合国家法律法规、乡规民约、道德规范,制定了十条村民必需遵守的“平安创建”规范。村委会每年出资20万,对在“平安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家庭进行物质奖励,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兑现到村民小组,再由村民小组兑现给村民。“平安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农村的社会监督问题,使村民增强了荣誉感,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孙井七组小组长滕建荣深有感触地说:“村子里的秸秆,从前都是堆在各家门前,既堵塞交通,又有火灾隐患,说了多次,没人听。现在好了,大家都听小组干部的安排了,都和我们说,你们不要扣我家的分啊!我马上处理。村子里的环境越来越好,也越来越好管理了。”
        针对辖区内盗窃照明电线案件不断增多的治安状况,李国鉴发明了“断电报警器”,并在孙井村委会试用,使该类案件由高发转为零发。同时,他将“断电报警器”的安装使用与“治安领头人”、入户调查、大走访等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民警与全体村民良性互动。
        “把辖区当家来经营”
        推行“平安承包责任制”、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落实“十户联保”,用上“断电报警器”,孙井村委会建立起了适合农村的“孙井模式”,使孙井从一个社会治安较乱、村民年年都有人走上刑事犯罪道路的村子,变成了3327名本地村民四年“零犯罪”,“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的平安和谐村。
        “孙井模式”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2008年度玉溪市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现场会在孙井村召开,“平安创建”工作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肯定;2008年11月,在省公安厅对玉溪市公安局“三基”工程验收考核中,特别表扬了孙井警务室;2011年8月至10月,省委宣传部、省政法委、省公安厅在全省英模中选择六位英模进行全省“坚持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李国鉴代表基层社区民警在全省十六个州市作了群众工作方面的宣讲,受教育干部群众达二十余万人次。
        “把辖区当家来经营!”他知道,群众的事再小都是大事,只有全心全意落实“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才能真正地和谐警民关系。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发布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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