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安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2017年,区安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立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细化公开措施,强化公开监督,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
2017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责任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落实。成立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李立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黎凌云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制定了《红塔区安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以股室、监察大队为单位,在每个部门确定一名兼职信息员,分解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二是全方位、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及时在《玉溪日报》、玉溪电视台、红塔区电视台,省、市安监局、区政府网、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区安监局等网站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报送及时高效,网页内容及时更新,工作责任层层压实。三是强化工作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推进“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部门建设。
二、创新公开形式,做到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区安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三个转变”,即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转变、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转变。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区安监局“工作动态”目录下的“宣传教育”、“危险化学品监管”、“综合监管”,“安全生产信息”目录下的“监管举措与进展”、“安全生产督办信息”、“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等内容,公布了“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随时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并定期进行网站管理更新。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不定期对政务信息进行整理、编辑。2017年,我局在信息公开网子站共编辑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1条。上报3条信息被市安监局网站采纳录用,上报1条信息被云南省安全监管局“云岭安监”微信公众号采纳录用。其中,执法工作信息和业务工作的数量分别是8条和10条,分别占到全部信息的38%、48%。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2017年,我局共发布1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信息,2条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信息,2条安全风险预警信息,1条安全大检查工作监管举措与进展信息,4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信息,4条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5条综合监管信息,公开2条部门预算信息。同时,紧紧依托“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通过“1+3+5”(企业自检自查+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监管对象目录化管理机制、一企业一标准对照检查机制、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机制、隐患整改责任化落实机制、企业自检自查月申报机制)的“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在企业内部公开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情况,接受职工及群众监督。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监督保障,全力实施阳光政务
严格落实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文件要求及《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将我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和重点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开。进一步完善了《红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实效、行政审批等内容,在区安监局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我局行政执法、机构建设、行政许可、业务工作、政策法规、事故信息、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内容。
四、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认真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从严从实,把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二是虚心接受社会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工作的中的不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基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作用。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开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路子,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管理、监督等不断达到统一和规范。三是继续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安监队伍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玉溪市红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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