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服务承诺书
一、忠于职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服务至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公仆意识,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严格履行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
三、依法行政。遵循安监局工作程序,做到亮证执法,公证执法、文明执法。从讲求效能出发,高效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方针政策。对人民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为复杂涉及多科室工作的办件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复杂涉及多科室需要征求意见的办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紧急时间要求的按时间要求办理,对劳保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按法定时限办结。
四、热情接待。待人接物,做到礼貌谦和、热情诚恳、服务周到,与来访人员交谈或接打电话,做到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五、耐心解答。解答问题,说明情况做到理由充分,道理讲透,做到问多不厌、事多不烦、事烦不燥,严于律己、礼貌谦让、冷静对待。
我局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政务监督电话:0877―2037934。
玉溪市红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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