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实施四项制度配套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18 15:48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红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实施四项制度配套制度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

根据我局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和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制定我局首问登记制度、挂牌上岗制度、AB角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首问登记制度

1、首问登记制度是指按照职责范围,对前来办事人员或来电、来信、来函等提出的有关事项由第一位接待人作相关登记的管理制度。

2、第一位接待或承接前来办事人员或来电、来信、来函等的本局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3、首问责任人应该做首问登记,对来访(来函、来电)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进行登记。

4、首问首办责任人必须承担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的责任。

5、首问责任人还应对办理结果做好登记,并由受理责任人签名。

二、挂牌上岗制度

1、挂牌上岗制度是指在上班工作时间,工作人员按照要求佩戴单位统一制作上岗证的制度。

2、我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由局办公室统一在本局公开栏公示。

3、职工佩戴的上岗证,标明有编号、相片、姓名、性别、职务、所在科室。便于群众监督。

四、各科室负责人应当带头佩戴上岗证并督促科室人员按要求佩戴。

三、AB角制度

1AB角制度是指局内各科室对外业务接待人员除主办人(即A角)外,要有指定的协办人(即B角),在A角不在岗时,由B角接替A角的工作。

2A角请假1天以上,必须将有关工作交B角处理,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3A角在工作时间内临时外出或有其他公务时,有服务对象来访,不得以经办人不在为由拒绝,接待必须由B角按相关程序接待办理。如不能及时办理的,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事后向A角交待并由A角主动与服务对象联系,反馈回复意见。

四、一次性告知制度

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经办人员办理本职岗位业务、接受咨询(包括来电、来函)时,应当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员所要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情况制度。

2、一次性告知的内容应该包括:办理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办理事项所需提交的材料、证件;经办科室、审核程序及办理时限;行政许可、或不许可的条件;办事人员对办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申诉途径和方法。

3、当办事人员提交的材料不完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时,受理人应一次性告知所应补充的全部材料,并在对方提出质疑时提供相关的政策依据。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予以告知。

以上四项配套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局“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以上四项配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红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 �� 八年九月一日

出处:红塔区安监局

主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7-2012345 网站地图

运行维护:玉溪市红塔区网络应急服务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6130826 

网站标识码:5304020009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7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