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红塔”创建工作,积极响应区委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号召,区委区政府信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信访工作的实际,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出发点,以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为重点,通过长期的努力,已逐步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为我区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2018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建立普法组织领导机构
我局成立了领导参加的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为信访局全体干部职工;同时,还设置专人为普法工作的联络员,根据依法治区办的安排部署,结合信访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与信访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普法内容,使“七五”普法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中,我局核拨了专项宣传教育经费,并落实到位,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充分的经济保障。
二、开展信访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局领导班子充分认识“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充分利用每周五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带头学习与信访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采取以集中学习为主,结合自学、讨论等形式进行普法学习。先后组织学习了《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通过网络学习、干部培训、日常群众接访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大对《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大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信访的能力。此外,“七五”普法以来,中央、省、市对信访工作出台了不少新的法规政策,对信访工作的功能定位、开展工作的程序、方法、手段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做到与时俱进,使普法内容适应新形势的客观要求。通过几年的宣传教育,我局现已形成了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建章立制,规范秩序,依法信访,树立形象
为保证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建立、健全了与信访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约束和规范我局信访干部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行为。建立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信访工作定期汇报制度、重大信访问题听证会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信访业务办理工作和信访行为处置工作,为完成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为进一步推进依法信访,破解空户、待遇分配、涉法涉诉等重复、疑难信访问题,我局始终本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原则,深入基层,积极对信访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信访人规范依法合理地反映诉求,并紧密结合个案特点及当事人的文化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通俗易懂、乐于接受、说服力强的宣讲方案,通过进村入户与上访人促膝谈心和与信访当事人面谈的方式,向其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面对面听取上访人的诉求,与他们一起探讨案情,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掌握其心理,并认真开展思想疏导教育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当事人及家属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理性表达和解决利益诉求的自觉性和能力, 对过高或无理诉求,对照政策法律法规予以指出,稳控群众情绪,引导其息诉息访;对诉求有合理性,但一时无法结案的,引导群众合法文明有序反映,并辅之以必要的法律援助。对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的行为的信访人依法处理,努力纠正一些信访人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的错误认识和行为。通过上述法制宣传工作,努力打造了一个“畅通、有序、务实、效能”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增强了全局干部“依法、高效、务实、服务”的为民意识,树立了良好的信访工作形象。
四、存在的不足
(一)信访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更进一步地提高。
(二)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还比较单一,缺少丰富性和多样性。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调研不够,不善于总结法治工作的好经验和新方法。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坚持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加大对信访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习、讨论,调研模式。
(三)认真落实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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