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李棋镇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发布时间:2010-12-31 20:40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文件记录。为切实加强我镇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工作,创新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内容,全面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卫生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09]113号)精神和省、市、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李棋镇作为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试点乡镇,为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从2010年开始,按照国家统一规范要求开展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李棋镇作为推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试点乡镇,到2010年底,居民建档率要求达到100%。到2020年,全面建立起覆盖李棋镇城乡居民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并以健康档案为载体,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全面推进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二、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高效、有序、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医改的各项事宜,经研究,决定成立红塔区李棋镇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普子娟(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陶培礼(镇卫生院院长)
李晓斌(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光红(镇卫生院副院长)
侯美芬(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
杨玲芳(镇卫生院防保组组长)
姚朴红(镇卫生院医务科科长)
杨伟艳(镇卫生院护理部主任)
郑艳波(山头村卫生所所长)
史小春(任井村卫生所所长)
王明云(李棋村卫生所所长)
        金丽红(下赫村卫生所所长)
        郑国辉(金家边村卫生所负责人)
陈红玲(康井村卫生所所长)
        李  聪(薛井村卫生所所长)
        张恒荣(大矣资村卫生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生院,陶培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日常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1、镇卫生院:防保组、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各村卫生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相关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和特殊人群体检工作。
2、李棋派出所:户籍室配合村卫生所做好常住居民的户口核实工作,确保建档率达100%;
3、村(居)委会:切实加强对本村(居)委会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宣传动员辖区内居民积极参加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确保建档率达100%;
4、村(居)民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宣传动员本组居民积极参加建立健康档案,配合村卫生所医务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5、村卫生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要求,通过保健服务、疾病筛查、门诊接诊和集中入户调查建立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并将居民健康档案所采集的信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整理、汇总、归档,并将信息录入微机,建立电子档案后按期转交镇居民档案室归档管理。
三、 基本原则
――政策引导、居民自愿。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与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突出重点、全面展开。以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人群为重点,以家庭为基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确保建档率达100%。
――规范建档、有效使用。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统一规范要求,做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保证健康信息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充分利用辖区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逐步实现健康档案建立、管理、使用电子信息化。
四、 建档内容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要求,统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它医疗卫生服务记录。重点掌握居民的基本情况、工作状况、既往病史、现在健康状况等。采取先建立健康档案基本信息,以后有关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方面的相关内容随即存入到档案之中。
五、 建档方式
(一) 按照行政区划,以村组为单位,以户籍为依据,以家庭为基础,以重点人群为突破口,开展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二) 在区医改领导小组指导帮助和镇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以镇卫生院为主要实施单位,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和村卫生所为一线建档单位,通过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完成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三) 引导和自愿相结合,开展建档工作。
1、 保健服务。通过为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进行健康体检、随访管理等保健服务建立健康档案。
2、 疾病筛查。通过对特殊人群的特殊疾病进行筛查建立健康档案。
3、 门诊接诊。通过患者到门诊、住院治疗时建立健康档案。
4、 入户调查。通过组织村卫生所医务人员入户调查建立健康档案。
六、 时间安排
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自2010年8月20日开始,到2010年11月10日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建档率达100%。
(一) 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8月20日―25日)。广泛开展宣传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意义、方式和要求,动员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理解、支持并积极主动参与建档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0年8月26日―10月20日)。通过村干部、乡村医生、镇卫生院建档指导人员,一起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入户调查、体检、填写居民健康档案。
(三)建立电子档案阶段(2010年10月21日―11月10日)。 各村卫生所将居民健康档案所采集的信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整理、汇总、归档,并将信息录入微机,建立电子档案。
(四) 分析汇总阶段(2010年11月11日―20日)。全面总结建档工作,汇总、分析、评估城乡居民健康状况及形成因素,并加强健康档案工作管理。
七、 工作要求
(一) 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是一项惠民工程,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坚持自愿原则,做好城乡居民的建档工作。要充分发挥广播、报刊、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重要意义,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各村卫生所要通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医务人员入户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 居民健康档案统一存放在镇卫生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可以调取并查阅居民健康档案,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镇卫生院由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健康档案的数据和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分析和统计工作,掌握辖区内居民的健康动态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服务。要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平台,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实现对城乡居民规范的健康管理。
(三) 镇卫生院根据健康档案管理制度配备相关设施设备,明确管理责任人,严格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要为居民终身妥善保存。必须遵守档案安全管理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更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四) 建档率:镇派出所户籍室配合好村卫生所做好常住居民的户口核实工作,各村组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本村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五) 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全力推进我镇城乡居民建档工作。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全镇建档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绩效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兑现经费。动员会后先由镇卫生院预付各村卫生所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50%,待完成建档工作经考核验收归档管理后,根据工作业绩再兑现其余经费。各村卫生所每周五下午3:00时要报送建档工作进展信息。对完成年度建档工作任务较好的卫生所将给予奖励并全额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同时乡村医生补贴也一并参与年终考核评比,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卫生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经费。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李棋镇人民政府 发布人:李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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