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0-12-02 00:00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红塔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公开信息范围可参见本单位编制的《红塔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需要获得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咨询(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3)。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照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申请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办公地址:红塔区抚仙路三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877-2071935

传真号码:0877-2070159

电子邮件:fhljdxx@163.com

邮政编码:653104

(二)申请受理

1. 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红塔区政府信息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到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 申请方式。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本单位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填写《申请表》。(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 申请处理。本单位信息公开办公室将严格按照《红塔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来受理各类申请人的申请,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对申请人提交的每一份《申请表》,本单位信息公开办公室均将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件证明》。(2)本单位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并出具《补正申请告知书》。(3)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出具《非本机关掌握政府信息告知书》。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4)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信息公开办公室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6)如申请人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存在,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7)对于只能予以部分公开的信息,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并告知部分信息不予公开的理由。(8)本单位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办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于无法在申请公开时限内提供政府信息的,本办公室将向申请人出具《延期答复(提供政府信息)告知书》。对于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范畴的,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将出具《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告知书》。(9)属于不予公开的环境保护信息,我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请申请人予以谅解。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单位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本单位以不高于玉溪市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部门:红塔区电子政务网管中心

办公电话:0877-6130828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3

邮政编码:6531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直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主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7-2012345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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