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电下乡产品及价格。我区家电下乡产品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等四类,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
二、家电补贴对象和标准。凤凰路办事处辖区内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均给予财政资金直接补贴。补贴标准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在规定的实施时间内,每个农户每样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
三、购买程序。农村居民持“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红塔区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均可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购买时要注意索要“税务发票”和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并核对所填内容与本人情况是否一致。
四、申报补贴资金程序。购买人应持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的财政所申报补贴资金手续,申报材料有:
1、云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
2、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人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5、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原件;
6、购买人“一折通”(必须是云南红塔农村合作银行红塔支行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五、经过以上程序后,由当地财政所审核无误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通过补贴资金特设账户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买人在云南红塔农村合作银行红塔支行开设的“一折通”存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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