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证有哪些要求
发布时间:2009-08-25 17:00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⒈育龄夫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⒉需要生育的,须由夫妻双方通过女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⒊夫妻双方填写《生育证》申请表,并加盖双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公章,由女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计划生育负责人到发证机关办理;

⒋办理《生育证》时须交结婚证、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复印件,再婚夫妻提供离婚证及夫妻双方婚育证明以及承诺书,合影照片一张;

⒌《生育证》从发证之日起一年有效;

⒍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二个月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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