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妇联领导小组要求和安排的各项小额信贷工作任务;
2、依据省、市《妇联城市小额信贷实施管理办法》制定工作站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拟定工作计划;
3、对贷款对象及其发展项目、担保人情况等进行调查,对贷款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贷款人贷款档案;
4、为贷款妇女服务,帮助她们提高素质,组织贷款妇女的培训、交流、互帮互助,引导贷款妇女积极参加妇联开展的“巾帼建功”和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等活动;
5、检查、监测、评估贷款使用效益;
6、及时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凤凰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人:凤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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