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1-12-05 15:33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等行业标准和规范;负责编制辖区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辖区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组织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负责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三、承担辖区市容景观、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行业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承担辖区市容环卫设施、市政设施、城市绿化设施综合维护管理职责;承担辖区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城市绿化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承担辖区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职责;承担辖区城市道路路面、下水道、人行道、公共场所、路灯、公共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的管养和维护。

  五、指导和监督辖区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作;参与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依据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废弃物实施处置工作。

  六、研究制定辖区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辖区风景名胜区和各级各类公园;指导和监督辖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七、负责辖区人行道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设置和管理;承担辖区公共停车位的监督管理和人行道上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罚工作。

  八、负责拟定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塔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人:qc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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