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法人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撤销玉溪市红塔区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通知》玉红机编[2024]7号文件精神,撤销玉溪市红塔区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红塔区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小组,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债权、债务,请务必于2024年7月5日起90日之内向红塔区林业和草原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清算小组联系协商。清算组联系人:郑欣,联系电话:6113089。
特此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林业和草原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清算小组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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