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区民族宗教局编制了《红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区民族宗教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区民族宗教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区民族宗教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区民族宗教局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区民族宗教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红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红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区民族宗教局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民族宗教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的具体网址是:进入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导航区政府工作部门,页面底、点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进入即可。
区民族宗教局部门机关受理点: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55号玉兴街道办事处三楼;办公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五);联系电话:0877-2026394。
(三)公开时限
本局各类需公开的政务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区民族宗教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区民族宗教局申请获取。区民族宗教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受理机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股、宗教股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55号玉兴街道办事处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2026394 0877-2023949
邮政编码:653100 电子邮箱:htq615@126.com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红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进行申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到区民族宗教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定《申请表》。
(3)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对申请人提交的每一份《申请表》,区民族宗教局均将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件证明》。
2.区民族宗教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并出具《补正申请告知书》。
3.对不属于区民族宗教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区民族宗教局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出具《非本机关掌握政府信息告知书》。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4.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区民族宗教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区民族宗教局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区民族宗教局将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如申请人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区民族宗教局将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7.对于只能予以部分公开的信息,区民族宗教局将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并告知部分信息不予公开的理由。
8.区民族宗教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于无法在申请公开时限内提供政府信息的,本局将向申请人出具《延期答复(提供政府信息)告知书》。
对于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范畴的,区民族宗教局将出具《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告知书》。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区民族宗教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部门:红塔区民宗局民族股。
监督电话:0877-2026394
办公地点:红塔区玉兴路55号玉兴街道办事处三楼民族工作股
邮编:65310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认为本局有违反《条例》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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