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光祥委员:
感谢您对我区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红塔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的建议》(第119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根据国家新时代文物工作的22字方针,即“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明确了文物工作的重要社会价值,是做好新形势下的文物工作方向指引。
一、红塔区文物资源基本情况。
红塔区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0处,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19处。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玉溪窑址、玉溪文兴祥商号旧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玉溪聂耳故居、玉溪红塔、飞井九龙池古建筑群、北城李家大院),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处。有省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3处(玉溪聂耳故居、玉溪郑氏旧居、玉溪革命烈士纪念碑),区级革命遗址5处(玉溪聂耳故居、玉溪郑氏旧居、玉溪革命烈士纪念园、玉溪县第一个党支部成立旧址、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队滇中护乡五团团部旧址)。
二、出台政策,为文物活化利用提供保障。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玉溪市红塔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一处一策”模式创新开展文物活化利用,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文物建筑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传承,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革命文物和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对进一步弥补财政资金不足问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成为全市文物活化利用工作的排头兵,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出台《红塔区提振文旅消费扶持奖励办法》,加强博物馆建设运营的培育扶持力度,对满足一定条件的特色博物馆、展览馆,根据馆所面积和展品规模,给予3万-10万元的管理运营经费补助。
2024年8月16日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公开招募玉溪窑址博物馆、玉溪文庙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合作单位的通知通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及活化利用,目前已同玉溪拓境贸易有限公司、小龙茵刺绣非遗工坊等多家公司报名。旨在利用玉溪窑址博物馆、玉溪文庙这两个点,成为红塔区文物活化利用的催化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积极推进乡村博物馆建设。在原有5个乡村博物馆的基础上,建成王家宅玉溪马帮文化展览馆、郭家宅玉溪矿业文化展览馆和郭井村史馆、大营街汇溪记忆展览馆4个乡村博物馆,率先建设成9个博物馆的乡村博物馆群。整合资源,投资80万元,打造灵秀陈公祠红塔区廉文化传承基地,全区各党支部陆续到陈公祠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活化利用效果较好。2024年3月开馆至今,共开展了37场活动,接待1100余人次。
四、激活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工作。2024年高仓街道排山社区计划在凤凰观建设排山村史馆;大营街街道常里社区筹资修缮无量寺;在聂耳故居打造“聂耳邮局”,成为玉溪首家红色主题邮局和众多年轻游客的打卡地,2024年,聂耳邮局文创收入2万余元。
五、积极向上争取文物修缮资金,对部分文物进行修缮,提高活化利用率。争取到省级文保单位聂耳故居和九龙池古建筑群三防工程(安防消防防雷)保护项目立项计划。梳理上报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2个(书画、陶瓷器保护修)。
六、项目化、社会化推动文物活化利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坚持“一处一策”,持续推进文兴祥商号旧址、郑氏旧居、李家大院9号院活化利用,以小剧场、文创等多元化方式提升活化利用水平,创新展陈方式,多元化、特色化呈现,从“静态”到“活态”,增强体验感,强化文物文化的产业化特性,激活造血功能,实现社会效益为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促进。通过社会公益基金、全额出资、捐赠、与政府合作等方式参与文物建筑本体保护修缮、历史风貌维护、旅游文创开发、文化传承发展等保护利用全过程。在确保文物建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合理途径。
此函。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玉蓉 13577765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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