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稿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YXTC(2024)2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发布时间:2025-02-05 15:41 来源: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YHTC(2024)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经办科室:     红塔区规划中心国土空间规划股

公示时间:     202525日- 2025212

公示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互联网

公示网址:     http://xxgk.yuxi.gov.cn/htqzfxxgk/

公示组织单位: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2026442    2021620

公示稿:

 

玉溪市红塔区土地储备中心:

关于给予出具 YHTC(2024)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请示》(玉红土储函﹝202429号)已收悉。经核实,YHTC20242号地块在《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中的HX-10-10地块范围内。根据《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相关规划管理法规政策、技术规范的规定,参照《控规》相关技术指标。YHTC20242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用地位置

地块位于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师旗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用地面积及用地性质

用地总面积3358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最终地块面积以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三、用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0.8。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0%。

建筑限高≤24米

四、建筑总平面布局及建筑设计要求

(一)建筑总平面布置应满足场地内外的消防、日照、采光、通风、环保、防灾、视觉卫生和安全防护等方面要求。

(二)内外交通组织地块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在地块北侧,同时应远离城市道路交叉路口并符合相关规定,合理组织地块内部交通,对原有道路进行妥善处理及预留。

(三)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绿地、水系、用地红线及周边既有建筑的距离符合《控规》要求。建筑间距、与相邻单位用地界线的距离还应满足日照要求,上述退让距离《控规》中未提及的,以《技术规定》要求为准

(四)地下空间利用要求要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建筑物不得侵占规划绿线和红线,退让周边既有建筑不少于10米,退让用地界线不少于3米,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不少于5米。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应符合《技术规定》。

(五)项目室外场地及绿地应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进行建设,并满足相关指标控制要求。

(六)建筑体量、建筑面宽及建筑景观风貌应按《控规》城市设计导引要求、《技术规定》中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的规定以及《玉溪市中心城区建筑风貌导则》的导引要求进行设计,与周围环境协调,按《控规》中的城市设计导则执行。

(七)建筑设计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符合住建部门及发改部门对绿色建筑的设计审查要求。

(八)严格按抗震标准进行设计,满足防灾避险应急疏散要求。

(九)鼓励与同一街坊相邻地块合并统一开发,合并后地块相关控制指标应符合《控规》要求。

(十)为便于决策时进行比选,规划设计方案报审时应提供不少于两套建筑外观设计效果方案。最终方案以审定规划方案为准。

五、配套设施要求

(一)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按下限弹性管控。

(二)结合相关规范标准以及使用需求合理设置停车泊位

(三)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四)按法规政策规定、有关专项规划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配套建设安全防卫设施、无障碍设施、节水节能及雨水收集设施、环保设施、供配电设施、网络光纤设施、燃气管道设施、人防工程、夜景灯光亮化等设施。

六、时效性规定

本规划条件自送达之日起一年有效,逾期自行失效;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本规划条件附位置示意图、用地规划图一份,文图一体方为有效。在地块建设方案报批前,若遇城市规划调整,地块建设方案应服从调整的城市规划。

 

附件:

1YHTC20242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5日


附件1

YHTC(2024)2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图片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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