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HTQTC(2019)8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发布时间:2023-11-06 14:34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YHTC(20198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经办科室:     红塔区规划中心国土空间规划股

公示时间:     2023116- 20231114

公示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互联网

公示网址:     http://xxgk.yuxi.gov.cn/htqzfxxgk/

公示组织单位: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2026442    2021620

公示稿:

 

玉溪市红塔区土地储备中心:

经核实,YHTC20198号地块在《玉溪市科教创新城核心区古城社区小龙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以下简称《控规》)中的TZ-01TZ-04TZ-05地块范围内。根据《控规》、《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相关规划管理法规政策技术规范的规定,YHTC20198号地块的规划条件如下:

一、用地位置和面积

地块位于北城街道办事处古城社区八组,用地面积8693.4,其中TZ-01加油加气站用地(B41)面积3052.91㎡,TZ-04商业用地(B1)面积5057.48㎡,TZ-05公园用地(G1)面积401.82㎡(含水域面积121.75㎡),道路(S)面积181.19㎡。地块面积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二、用地性质

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公园用地、道路。

    三、用地使用强度

(一)容积率

TZ-01加油加气站用地(B41不大于1.0TZ-04商业用地(B1不大于2.1

(二)建筑密度

TZ-01加油加气站用地(B41不大于42%TZ-04商业用地(B1不大于35%

(三)绿地率

TZ-01加油加气站用地(B41不小于25%TZ-04商业用地(B125%TZ-05公园用地(G1不小于65%

(四)建筑限高

TZ-01加油加气站用地(B41不超过12米,TZ-04商业用地(B1超过36

四、建筑总平面布局及建筑设计要求

(一)建筑总平面布置应满足场地内外的消防、日照、采光、通风、环保、防灾、视觉卫生和安全防护等方面要求。

(二)内外交通组织: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在地块,应远离城市道路交叉路口并符合相关规定,合理组织地块内部交通。

)地块内建筑退让红龙路不少于20退让公园绿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距离须符合《控规》要求;退让道路交叉口距离须符合相关规定,地块内建筑间距除满足日照要求外,还应符合《技术规定》。

)要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建筑物不得侵占规划绿线,退让用地界线不少于3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不少于5,退让周边既有建筑不少于10米。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应符合《技术规定》相邻地块鼓励整合开发

)建筑体量、建筑面宽及建筑景观风貌应按《控规》城市设计导引要求

)建筑设计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符合住建部门对绿色建筑的设计审查要求。

)严格按抗震标准进行设计,满足防灾避险应急疏散要求。

(八)为便于决策时进行比选,规划设计方案报审时应提供不少于两套建筑外观设计效果方案。最终方案以相关决策会议审定方案为准。

    五、配套设施要求

(一)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进行专项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确定海绵工程措施和建设规模,落实《控规》和《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以及《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的各项要求。该地块海绵城市专项控制指标为:强制性指标:商业地块年径流控制率不小于70%SS总量去除率不小于45%;加油加气站地块年径流控制率不小于70%SS总量去除率不小于45%;公园地块年径流控制率不小于90%SS总量去除率不小于70%

)按以下要求配建设停车设施

1、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商业用地不低1.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加油加气站用地不低于1.5/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2、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商业用地不低于1.0/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加油加气站用地不低于1.0/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3、配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应符合《技术规定》。

4、地块配建的充电设施,应满足《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地块应按照《控规》、《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划及技术规范配套相应规模的公厕、商业网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库、垃圾收集点、加油加气站等配套设施。

(四)按法规政策规定、有关专项规划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配套建设安全防卫设施、无障碍设施、节水节能及雨水收集设施、环保设施、供配电设施、网络光纤设施、燃气管道设施、人防工程、夜景灯光亮化等设施。

六、时效性规定

本规划条件自送达之日起一年有效,逾期自行失效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本规划条件附位置示意图、用地规划图,文图一体方为有效。在地块建设方案报批前,若遇城市规划调整,地块建设方案应服从调整的城市规划。

 

附件:YHTC20198号地块位置示意图、用地规划图、《玉溪市科教创新城核心区古城社区小龙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TZ-01TZ-04TZ-05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3116



 

YHTC(20198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图片1.png 


 

 

YHTC(20198号地块用地规划图

 

图片2.png 

 

 

 

《玉溪市科教创新城核心区古城社区小龙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

 

图片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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