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活发创意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公 示
《玉溪市活发创意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编制完成。项目规划方案于2021年3月9日通过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部门及专家评审,于2022年2月28日经玉溪市红塔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规划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年5月7日—2022 年6月6日(共30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该规划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传真可发至 0877-2010175,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2.信件请寄往“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康井路11号,邮编:6531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电子文档可发至邮箱htqkjghg@126.com,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背景
为加快“退二进三”进程,加速“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紧扣红塔区“科教创新城、健康宜居城、生态园林城”的城市定位,加快红塔区“三城”建设步伐,完善红塔区中心城区西部配套设施建设、提升西入口景观,完善规划体系、提升片区土地价值,促进城市各片区协同发展。在宏观政策与上位规划的指导下,编制《玉溪市活发创意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于指导片区项目的开发建设。
项目建设一方面有利于盘活土地资源,引导片区工业企业“退二进三、产城融合”,助推红塔区观音山片区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可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提升区域土地使用价值,为红塔区“三城”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西侧,红塔工业园区观音山片区旁,处于春和街道与大营街街道交界处,距离中心城区6公里、春和街道3.5公里,离大营街街道3公里。
项目处于红塔区对外交通的黄金三角地带。

(三)规划范围
规划项目位于玉溪市红塔区刘总旗社区,东至昆玉电气化铁路,南接小犁铧营、沙坝村,西至晋红高速、北至晋红高速联络线,规划总面积196.03公顷(约2940.5亩)。

二、规划定位
以山、水、林、田、湖、产、城为基底,以退二进三、产城融合为背景,挖掘区位优势,完善功能配建,提升城市门户景观,紧扣红塔区“三城”建设,打造集装备制造研发、智慧物流、生态宜居、智慧社区为一体,以互联网智慧平台为基础的仓储物流、半挂车生产、生活物资分装生产、大数据辅助分析为主要内容;以建设符合山林居住文化特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产业创新发展、产教城融合发展、充满活力的以智慧社区、生态田园、休闲康养为辅助的创意小镇。
项目总体定位为:红塔区宜居宜业产城融合示范地——活发创意小镇。
三、规划空间结构
根据片区规划路网、用地布局、地形地貌、景观风貌等特点,综合各方面影响因素,规划形成规划空间结构为“一心两轴三片多节点”。
一心:智慧创意研发中心
两轴:活发创意发展轴线、配套设施居住轴线
三片区:小马国炬智慧物流园区、休闲旅游观光区、康养住宅配套区。
多节点:规划范围内各种景观节点。
二、规划人口
(一)用地规模
本规划区规划总用地196.0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约120.7公顷,新开发总量控制在180万㎡以内,平均容积率控制在1.5以内。
(二)规划人口规模
结合现状实际情况,本次玉溪市红塔区创意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总人口约1.24万人,其中居住人口1.17万人,产业人口651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120.7公顷,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7.34㎡/人。
三、规划用地布局
用地布局以产城融合、动静分离为思路,将小马国炬物流园区、在建区和人才设施配套区和康养住宅以中部带状区域绿地为分隔,将产、住、城有机结合在一起,功能区之间既相互联系,又避免相互干扰。
城市建设用地中,包含居住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六大类。
其中,规划居住用地面积(含已批在建)48.1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39.93%;教育科研用地(规划小学用地)2.0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69%;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9.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7.47%;规划一类仓储用地32.5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26.95%;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8.5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5.36%;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0.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8.6%。
规划用地统计表 |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 (公顷) | 用地面积 (亩) |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 |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R | R2 | 居住用地 | 48.19 | 722.84 | 39.93 | |
二类居住用地 | 48.19 | 722.84 | ||||
A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2.04 | 30.67 | 1.69 | |
A33 | 中小学用地 | 2.04 | 30.67 |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9.00 | 135.10 | 7.47 | ||
B1 | 商业用地 | 6.32 | 94.85 | |||
B2 | 商务用地 | 2.29 | 34.36 | |||
B4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0.39 | 5.89 |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32.53 | 488.00 | 26.95 |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32.53 | 488.00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8.54 | 278.10 | 15.36 | ||
S1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17.18 | 257.77 | ||
S4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36 | 20.33 |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0.38 | 155.72 | 8.60 | ||
G1 | 公园绿地 | 5.94 | 89.10 | |||
G2 | 防护绿地 | 3.44 | 51.59 | |||
G3 | 广场用地 | 1.00 | 15.03 | |||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 120.70 | 1810.43 | 100.00 | |||
E1 | 水域 | 7.31 | 109.58 | —— | ||
E2 | 基本农田 | 5.50 | 82.47 | |||
EG | 区域绿地 | 62.53 | 938.01 | —— | ||
规划总面积 | 196.03 | 2940.49 | ||||

六、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将道路分成城市次干路、主要道路、次要道路三个等级,城市次干路为创业南路,连接观音山和项目用地,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主要道路红线宽度为18米、12米,主要道路为连接晋红高速、主城区的道路。次要道路红线宽度为8米,主要为项目内部组团间联系道路。道路系统与周边道路衔接良好、分工明确的网格状道路系统。
另外,南北向交通主要由南侧规划道路连接,中部受地形和水库保护范围限制,拟修建的道路须经过相关水利部门同意后,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相关部门审查后方能施工建设。
七、建设开发控制
(一)建筑高度控制
结合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规划用地结构和城市设计结构,按照集约用地、优地优用、环境友好的原则控制,地块建设高度在相关规范规定的基础上,建筑高度控制实行分层控制。项目内部建筑高度主要分为6个高度控制区。
(1)≤13米高度控制区,主要为服务设施用地即现状加油站以及在建商业用地等;
(2)≤18米高度控制区,主要为商业用地以及临水的生态康养居住用地和小学用地;
(3)≤24米高度控制区,主要是商业商务用地以及部分物流仓储用地等;
(4)≤27米高度控制区,主要是关山箐水库南侧居住用地等;
(5)≤36米高度控制区,主要是活发路北侧物流仓储用地以及在建瑞园等。
(6)≤54米高度控制区,主要是临活发路晋红高速一侧的物流仓储用地等。
建筑高度控制为上限,物流仓储用地中的建筑高度依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文中物流仓储建筑高度上限指其行政办公建筑高度上限。
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二)开发强度控制
根据片区建设现状,结合对未来片区发展的判断,提出片区土地开发强度总体分区控制标准。
(1)一类开发强度为物流仓储用地,指地块容积率≥0.7,以标准仓库、厂房为主,配套不超过7%的办公用地;
(2)二类开发强度为中低容积率地区,指地块容积率≤1.2的地区,以低层建筑(1-3层)为主,主要为居住用地和部分商业用地,严重控制好景观轴线。
(3)三类开发强度为中低容积率地区,指地块容积率≤1.6的地区,以多层一类(4-6层)居住建筑为主。
(4)四类开发强度为中容积率地区,指地块容积率≤2.0的地区,以多层建筑为主,局部高层为辅。主要为商业用地。
(5)五类开发强度为中容积率地区,指地块容积率≤2.2的地区,以多层建筑为主,局部高层为辅。主要为商务用地。
开发强度控制规划图

(三)建筑密度控制
规划形成以下四个建筑密度分区:
(1)建筑密度≥30%的区域,主要为物流仓储用地;
(2)建筑密度≤32%的区域,主要为关山箐水库南侧居住用地建筑密度≤32%、项目北侧居住用地建筑密度≤30%;
(3)建筑密度≤37%的区域,主要为商务用地和小学用地;
(4)建筑密度≤45%的区域,主要为商业用地≤42%和≤45%,关山箐水库两侧二类居住用地建筑密度≤43%。
建筑密度控制规划图

(四)绿地率控制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修订版)要求,区内物流仓储用地绿地率≤20%,商务用地、居住用地绿地率≥25%,商业用地绿地率≥35%,中小学用地绿地率≥40%,公园绿地绿地率≥65%,其余防护绿地绿地率≥85%。
绿地率控制规划图

八、彩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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