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 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玉红自然资告字[2026]6号
发布时间:2026-05-09 17:35 来源: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

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玉红自然资告字[2026]6

       经红塔区人民政府批准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YXTC(2012)4-4号

宗地总面积:

 5437平方米

宗地坐落:

玉溪市红塔区高铁新城横一路与秀山路延长线交叉口西南侧

年限:

40年

容积率:

 ≤3.5

建筑密度(%):

≤35

绿化率(%):

 25≤

建筑限高(米):

≤54

主要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公园绿地

1243

商务金融用地

419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60.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325026BA0082

起始价:

1304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报名竞买同一宗地。
  2、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3、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网上报名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4、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5、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gzy.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s://yunnan.chinatax.gov.cn/)等政府信用平台有失信记录,并在惩戒期限内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0509  20260531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60509  20260531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05311630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05311630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06010900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的竞买者,请于20265910:00202653116:3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并进行网上报名。
  (二)竞买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如没有CA数字证书,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三)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六楼云南CA驻玉溪市办理点办理。数字证书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6727-666,服务热线:18869746880QQ986526500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玉溪红塔支行
   账 号:53001658636051004651
  2、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只接受转账或电汇。
  3、竞买保证金的交纳由竞买人从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4、竞买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为:202653116:30(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申请人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不到交易中心账户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5、竞买保证金线下交纳,换取收据方式:竞买人将交纳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自然人申请的提供银行卡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联系人手机号码传送到364429148@qq.com邮箱,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工作人员开具电子保证金收据并短信发送到经办人手机,经办人按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收据。
  6、竞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总额20%的,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补足。
  (五)拍卖成交确认方式
  1、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参加土地出让拍卖。
  2、竞买人按照公告约定以竞价阶梯的方式进行竞价,初次应价后的每次增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3、竞买人应当谨慎竞价,竞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竞价,不得撤回。
  4、参与竞买人数不设限制。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六)竞买资格确认
  1、在系统报名时,请竞买人在附件处上传资格所需材料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竞买人方可参与竞买活动。(注意:请竞买人不要踩点报名,要保证审核人员有足够时间审核资料)。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使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时,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要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七)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注意:该申请书须在申请竞买该地块时提出)。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竞买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附件。
  (九)备注
  该地块绿地率商务金融用地不小于25%,公园绿地不小于65%,其他设定条件严格按照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云南省用地规划条件(建筑类)》2026年(红塔区)第12号文件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康井路11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7-6564198

开户单位: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兴支行

开户账号:1019021000206328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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