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中心部门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经办红塔区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经办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办退休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保障,经办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缴费核定等经办和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工作;负责红塔区的协议医药机构各类医药费用的审核、结算、支付等经办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各类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工作;负责参保人员特殊病、慢性病评审复审;执行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的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实施医疗保险稽核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经办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负责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药品和耗材清算付费经办工作;负责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采集、统计和分析,对医保服务价格调整提出建议;指导乡(街道)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经办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我单位在工作人员少、工作难度大的情况下,继续加强《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在各乡街道和社区经办点的共同努力下,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完成了以下工作:
1、切实抓好医保扩面工作
经过宣传发动,截止2020年12月31日,红塔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90041人(其中职工66635人,城乡居民323406 人)。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基金安全
(1)坚持做好医保基金收支运行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红塔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733万元(其中,保费收入2648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1013万元(其中,待遇支出30952万元。红塔区城乡居民参保323406人,2020年基金收入为12653万元(其中,保费收入885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633万元);基金支出13868万元(待遇支出)。
(2)做好基金监管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医疗保险审核工作。2020年药店上传信息1883623条,共抽审9420条。共抽审病历6582本,经审核扣除违规及不合理费用74.42万元。医保中心窗口和乡街道社保中心审核报销基本医疗费用(零星报账)1181 人次,审核报销大病费用127人次。
二是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医药机构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共现场检查 556家次,查处违规95起,其中终止医保服务协议1家,暂停医保支付系统 10 家,责令整改14 家,扣回违规费用(含违约金) 206.48 万元。
加强外伤调查。2020年共调查职工及城乡居民外伤情况1782人,其中不支付97人,涉及医疗费用112万元,部分支付53人,涉及医疗费用159.97万元。
做好参保人员生存认证工作。2020年,针对市级提供的名单,各乡(街道)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进一步进行死亡认证核实,查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13 人次,追回医药基金 0.26万元。
(3)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宣传工作
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到所管辖的100个定点医药机构210个点。通过电视台滚动播放“医保基金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等宣传标语及公示举报投诉电话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维护基金安全光荣,欺诈骗保可耻的社会氛围。
(4)严格慢性病及特殊病的申报审批
认真执行医保政策相关规定,2020年红塔区职工医保纳入慢性病管理11274人,纳入特殊病管理1422人。纳入城乡居民慢性病管理21641人,纳入特殊病管理3410人。
3、认真落实特殊人群(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
2020年,红塔区正常参保的特殊人员104人,门诊医保支付费用222万元;住院医保支付费用176万元,两项合计支付398万元。2020年,对2019年度节约医疗费用的5名离休干部及15名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给予奖励,兑现金额6.89万余元,对于抑制医疗费过快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顺利完成了2020年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新增定点签约工作
红塔区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通过资料收集、查阅、现场评估、集体讨论后将结果上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与3家医疗机构 35家零售药店签订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
5、确保健康扶贫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2020年,我中心联合卫健委召开了2020年全区健康扶贫工作会,对健康扶贫政策作了详细解读。深入到各乡(街道)开展医疗保障健康扶贫工作培训10余次,印制并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确保精准理解、正确解读,不折不扣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通过与扶贫部门的动态数据比对,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共 5559人均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做到100%参保。2020年,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就诊人次 26480人次,总费用 124.85万元,统筹报销 44.39万元,报销比例为 35.55%;28种门诊特慢病就诊人次 4195人次,总费用 146.12万元,统筹报销 120.1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 82.86%;住院 1492人次,总费用 720.25万元,基本医疗报销495.1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 34.05万元,医疗救助保险 102.5万元,兜底保障支付 23.35万元,四重保障共支付 655.03万元,实际报销比例 90.94%。同时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
6、认真做好医疗费用结算工作
(1)做好区域内各类费用结算。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对定点医药机构医药费用支付方式执行总额预付、单病种、项目付费、DRG付费、医共体按人头打包付费等复合式结算方式。我区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职工付费方式仍按DRG付费、单病种结算支付,居民按医共体人头打包付费下的DRG付费、单病种结算支付,,2020年付费病组577个,职工住院总费用增长率11%,控制在市级规定的15%以内;1-12月居民DRG付费结算15,668人次,结余188万元。2020年居民医共体内医疗费用增长率12.54%。
(2)继续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2020年,红塔区备案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共有317人(职工125,城乡居民192)。省外就医完成异地联网结算334例(职工144,城乡居民190),城镇职工发生的医疗总费用是434万元,医保基本统筹支付276万元,大病统筹报销54万元,报销比例达76%。城乡居民患者发生的医疗总费用是548万元,医保基本统筹支付131万,大病统筹报销151万元,报销比例达51%;省外异地就医人员在红塔区结算管理的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152例(职工103,城乡居民49)。
(3)做好零星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2020年1-12月,报销生育保险1784人次,报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80人次,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65人次,报销特殊人员医疗保险36人次,报销城镇职工医疗救助305人次,报销城乡居民医疗救助260人次,全年共报销3530人次。
7、认真落实疫情期间减税降费措施
根据《关于印发玉溪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医保发【2020】18号)、《玉溪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相关工作的通知》(玉医保中心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20年疫情期间的减征缓缴各项工作。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
减半征收范围。参加玉溪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
减半征收期限。自2020年2月起实施,减征执行月份要连续连贯,不得延后执行,减征期限为5个月。
减半征收费用核实及退费。减半征收标准按照玉溪市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应缴部分总额的一半核定,对核定后的应缴费额进行减征。2020年2月已缴纳的应减征保费,按程序做退款处理。实施减征只能是费款所属期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补缴减征政策实施前的欠费及政策终止后的职工医疗保险均不在此次减征政策范围内。
减半征收期待遇保障。减半征收期间,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个人账户划账比例)保持不变。
(2)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缓缴
缓缴范围。对受疫情影响,经减征等帮扶措施后,缴费仍有困难的企业,可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缓缴期限。自企业申请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当月起,缓缴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缓缴时间不得跨过2020年12月31日。
缓缴办理。申请缓缴的企业,应提交书面申请、资产负债表等资料。医保中心收取申请材料并办理缓缴手续后,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同级税务部门。
缓缴期间待遇保障。企业在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职工医保系统设置为视同缴费状态,除不划拨个人账户资金外,各项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待遇正常享受。缓缴期满的次月,完成保费统一补缴,个人账户资金统一补划,不收取滞纳金。缓缴期满后未补缴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延长缴费期限。
2020年度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6月25日。
延长缴费期间待遇保障。在缴费截止期前,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自2020年1月1日起,享受2020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缴纳保费前产生的2020年1月1日以来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缴纳保费后到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的工报销。
自2020年2月起,红塔区对企业实施减半征收,通过调整核定征收计划及对2020年2月已缴纳的应减征保费按程序做退款处理两种方式,共对1834户(取2-6月中企业最大户数月)企业减少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8181279.5元,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正常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中心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4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2.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698.88万元对比减56.16万元,减8.04%,原因主要是2019年支出中含由我单位代缴医疗保险的人员,2019年6月已划入相关单位管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5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96万元,占总支出的96.59%;项目支出22.29万元,占总支出的3.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702.45万元对比减49.2万元,减7.00%,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670.74万元,对比减39.78万元,减5.93%,原因主要是2019年支出中含我单位代缴医疗保险的人员,2019年6月已划入相关单位管理;项目支出与上年31.71万元,对比减9.42万元,减29.70%,原因主要是2019年项目支出中含办公地点搬迁费,而2020年不涉及此项目,从2020年7月1日起按云医保[2020]77号文件要求慢性病特殊病的评审工作不再由医保经办机构评审,所以医疗保障经办专项资金中的慢性病、特殊病支出较2019年也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0.96万元。与上年702.45万元对比减49.2万元,减7.00%,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670.74万元对比减39.78万元,减5.93%,原因主要是2019年支出中含我单位代缴医疗保险的人员,2019年6月已划入相关单位管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2.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29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31.71万元,对比减9.42万元,减29.70%;原因主要是2019年项目支出中含办公地点搬迁费,而2020年不涉及此项目,从2020年7月1日起按云医保[2020]77号文件要求慢性病特殊病的评审工作不再由医保经办机构评审,所以医疗保障经办专项资金中的慢性病、特殊病评审支出较2019年也相应减少。。
1、 市对区考核奖5.95万元,用于兑现职工市对区考核奖。
2、 业务工作经费10.53万元,用于医保业务支出
3、 医疗保障经办专项资金5.81万元,用于医保经办事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2.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9%。与上年698.89万元对比减56.17万元,减8.04%,原因主要是2019年支出中含我单位代缴医疗保险的人员,2019年6月已划入相关单位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全部用于市对区考核奖5.9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全部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2.81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478.35万元, 其中: 行政运行472.53万元, 医疗保障经办事务5.8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全部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34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1.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1.7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三公”经费支出大幅下降。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5万元,下降-5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万元,下降-55.6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三公”经费支出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均用于接待全市基金安全评估检查1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4万元,与上年50.63万元对比减1.79万元,减3.53%,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支出已随之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28.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28.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8.38 | 128.38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中心2020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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