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塔区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区本级部门决算的批复》,现将红塔区信访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区委群众工作局、区信访局主要职能职责
(一)区委群众工作局主要职能职责:督查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情况;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信访局主要职能职责
1、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电和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2、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信访局、省委、省政府、省信访局及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区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3、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信访工作。4、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和制度;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定期分析、综合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反映,作为决策、指导工作的依据。6、负责做好书记、区长接待日工作。负责接待日来访件、市长热线电话交办件和书记市长电子邮件的督促和办理,妥善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4年决算情况分析说明
(一)基本情况
红塔区信访局2014年实有在职在编和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1人,包括行政人员8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实有退休人员2人,编制外人员6人。全部为财政供养人员。在编车辆6辆。
(二)收支情况
红塔区信访局2014年上年结转18.3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0.7元。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9万元,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9万元,年末结转0元。一般公共服务20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2014年决算支出数为206.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服务的支出。2014年决算支出9.83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是指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014年决算支出9.6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为住房公积金,是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2014年决算支出9.29万元。
三、公务用车和运行费用情况分析
红塔区信访局车辆编制数3辆,我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玉溪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玉政办发〔2012〕74号),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要求在规定位置粘贴公务用车标识,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经费支出管理规定,降低运行成本。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6万元,与2013年支出9.2万元相比减少1.74万元。
四、 “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红塔区信访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3.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5万元;公务接待费6.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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