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证件及签注许可办事指南(简版更新)
发布时间:2019-07-10 10:49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及签注办事指南

(简版更新)

一、受理范围

除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公民,可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国)境证件

(一)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三)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四)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68号)

办事窗口: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一楼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申请材料

(一)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2、本人近期免冠半身白底彩色照片及《云南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单》(红塔公安分局提供免费照相服务);3、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的身份证、监护证明(如户口册、出生证等),如申请人已办理过身份证的需提供身份证。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二)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所需材料

团队旅游签注:

1、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纸质版)签注:(1)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红塔公安分局提供免费照相服务)。

2、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卡片版)签注:只需持证到业务点在自助机上自行办理。

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由签注: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制证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领证方式及时限

(一)EMS邮政速递(免费):制证完毕后3-5天送达。

(二)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路派出所自助超市(许家湾路34号)领取:制证完毕后7-15天。

(三)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制证完毕后1个工作日。

 

 六、受理收费及依据

收费标准:普通护照:120元/证,护照加注20元/证;港澳通行证6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二次有效签注30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80元/证,签注、加注15元/项次。

收费方式:受理完成后三种支付方式自选(微信、支付宝、银行卡)交费。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77-2067265。咨询地点:玉溪市红塔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红塔区珊瑚路68号一楼)。

   监督电话:0877-2694018。监督单位:玉溪市红塔分局纪委(红塔区珊瑚路68号)。

   价格举报监督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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