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9-01-01 15:46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编制了《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得相关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指挥中心牵头负责本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公开信息范围参见我局编制的《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需要获取相关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红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咨询查阅,办公地址:红塔区珊瑚路68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两种公开形式:一种是上网查询,另一种是到办公地点查询。

(三)公开时限

本局各类需公开的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公安政务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

(一)申请受理机构: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办公地址:红塔区珊瑚路6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14:30-18:00)

联系电话: 0877-2022571

电子邮箱:htfjbgs@163.com

邮政编码:653100

(二)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公安政务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方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申请获取公安政务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工作人员可以帮助其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公安政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红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我局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1、收到《申请表》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局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是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予以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申请事项属于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局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本机关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0877-2022571

办公地址:红塔区珊瑚路68号

邮政编码:6531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直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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