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07-11 09:30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二、审批条件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四)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申请举行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一)承办者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要求;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内容有违反宪法、法律、法规,或违反社会公德的;

    (三)承办者的安全工作方案不符合相关要求,安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力,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办证大厅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万商汇17幢1楼

四、申请材料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材料形式

要求

1

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2

申请表及大型活动审批表

原件

1

纸质

按规定填写完整

3

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4

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和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

原件

1

纸质

按规定填写完整

5

安保人员情况

原件

1

纸质

按规定填写完整

6

活动使用的证件及门票的样本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7

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原件

1

纸质

按规定填写完整

8

按照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应提交批准文件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9

平面图

原件

1

纸质

按规定填写完整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

五、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日内进行审核,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予以许可;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审批收费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咨询

(一) 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办证大厅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7-2694110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主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7-2012345 网站地图

运行维护:玉溪市红塔区网络应急服务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6130826 

网站标识码:5304020009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7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