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服务承诺内容
序 号 | 服务承诺事项 | 所 需 材 料 | 办 理 程 序 | 办理时限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1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申请报告;2、旅馆建筑物结构质量安全证明材料(即房屋建筑安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3、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材料; 4、房屋产权合法证明;属租赁房屋经营的,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出租人产权登记合法手续;5、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6、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旅馆名称;7、旅馆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情况资料;8、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情况资料;安装技术安全防范设施情况资料;9、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1、申请: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人,按规定完成有关工作后,向旅馆业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 登记管理机关在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批准: 旅馆业登记管理机关在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后,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登记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即时受理 |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大队 | 范海荣 | 2694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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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 (一)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四)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 (5000人以上审批)1、申请 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2、受理 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批准 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 7个工作日 |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大队 | 范海荣 | 2694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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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一、详细填写特种营业登记表两份,附申请人最近二寸半身免冠像片三张,并觅具可靠非同业铺保两家。 二、造具该业股东、职工名册,建筑设备及四邻平面略图(露天刻字摊免缴平面略图)。 三、将填妥之申请登记表,连同像片、略图、名册等送公安局或分局,经核准发给许可证后,须另向该管工商机关申请,领得营业执照后始准营业。 | 1、申请: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人,按规定完成有关工作后,向公章刻制业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办理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 登记管理机关在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批准: 公章刻制业登记管理机关在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后,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登记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即时受理 |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大队 | 范海荣 | 2694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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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 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 1、申请 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亲自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 2、受理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批准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 举行日期的二日前 |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大队 | 范海荣 | 2694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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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核发 |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三)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四)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四)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五)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六)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七)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 |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1、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提交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 3、载明收货单位、销售企业、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 4、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凭《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运输。 | 5日
|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大队 | 姜红星 | 2694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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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 | 1、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2、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3、燃放作业方案; 4、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 |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 | 20日 |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大队 | 范海荣 | 2694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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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边境通行证 核发 | 1、申领人的居民身份证; 2、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3、单位证明; 4、其他审批机关认为却有必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申请 申领人向签发机关领取《边境通行证申请表》填写; 2、受理 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由单位提出审核意见; 3、批准 公安机关进行查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单位意见。查验结束当场办理《边境通行证》。 | 即时受理 |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各派出所 | 各派出所办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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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负责办理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备案证明; 负责办理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许可证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备案证明。
| 申请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化学品需提供材料:(1)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2)购买者是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有经办人的,还需提供身份证;(3)合法使用需要证明;(4)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 申请运输第二类、第三类易制化学品需提供材料:(1)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或其他组织成立文件(批准证书)和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或备案证明;(4)经办人身份证。 | 1、提交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收受、核实材料, 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 3、对符合条件的提交领导签办 4、办理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 1、办理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当日。 2、办理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当日。 3、办理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三个工作日。 |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禁毒大队 | 杨永明 | 2694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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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核发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兼职消防人员;消防设施施工安装、检测、维护、管理人员;易燃易爆等特定岗位人员;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员等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所需材料:1.免冠5分近照2张;2.身份证件资料。 | 1.培训; 2.考试; 3.核发《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 | 不定期举办 |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消防大队 | 周培华 王万平 | 2062724 |
10 | 消防安全检查审批 |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以及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须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所需材料: 1.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和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2.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3.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验证清单;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公共营业场所火灾责任保险(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1.申报; 2.资料审查; 3.受理,制作《申请消防行政许可告知书》; 4.现场检查; 5.签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 7个工作日 |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消防大队 | 周培华 王万平 | 2062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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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审批 | 凡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用途变更、建筑内部装修等工程,应如实填写《审核申报表》,并将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公安消防机关审核。 所需材料:1.《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3.工程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4.涉及易燃易爆场所等特殊、重点工程项目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立项或审批同意的,须报送有关批文;5.工程消防设计尚无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依据的,建设单位应在报审阶段申请组织专家论证,论证纪要作为审核依据。 | 1.建设单位申报; 2.资料审查; 3.受理,制作《申请消防行政许可告知书》; 4.审核; 5.签发《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 10-30个工作日 |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消防大队 | 周培华 王万平 | 2062724 | |
12 |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审批 | 工程竣工后,经建设单位组织初验合格,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和全套竣工资料,申请竣工消防验收。 所需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及全套竣工资料; 2.其他有关资料。 | 1.建设单位申报; 2.资料审查; 3.受理,制作《申请消防行政许可告知书》; 4.组织验收; 5.签发《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 | 17个工作日 |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消防大队 | 周培华 王万平 | 20627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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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复议》 | 分局派出机构及所属部门以自己的名义对被处罚人予以行政处罚等决定书原件及书面或口头申请书 | 1、自收到申请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原件的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决定是否维持、变更或者撤销。 | 60日 | 法制室 | 郑云勇 | 269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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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信访工作 |
| 红塔分局对属于本局及本局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产生的信访事项,自接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 | 1、初信初访事项的办理时限为60天; 2、向市公安局申请复查的信访事项的办理时限为30天。 | 法制室 | 徐自华 | 269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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