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6-12-12 09:55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云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修正)》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酒店、公寓、食宿站、客货栈、车马店、浴室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部队对外营业的招待所等(以下统称旅馆),都必须遵守《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

二、审批条件

申请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社会需求和城市规划;

2、旅馆的房屋建筑符合安全要求,客房门窗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3、旅馆的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办证大厅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万商汇17幢1楼

四、申请材料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新办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材料形式

要求

1

填写《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旅馆业申请登记表》(贴法人代表照片)

原件

2

纸质

按规定填写完整

2

法人代表和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行业场所从业人员登记表;区外人员同时提交居住证复印件

复印件

2

纸质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3

红塔区消防大队或派出所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复印件

2

纸质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4

旅馆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原件

2

纸质

按规定填写完整

5

旅馆所在的位置图及楼层平面图,楼层平面图中标明床位的摆放位置

原件

2

纸质

按规定填写完整

6

工商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

2

纸质

按规定填写完整

7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不少于3年)

复印件

2

纸质

按规定填写完整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材料形式

要求

1

填写《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旅馆业申请登记表》(贴法人代表照片)

原件

2

纸质

按规定填写完整

2

法人代表和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行业场所从业人员登记表;区外人员同时提交居住证复印件

复印件

2

纸质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3

提交前台登记员2人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复印件

2

纸质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年检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材料形式

要求

1

填写《红塔区旅馆业许可证年检审批表》(贴法人代表照片)

原件

2

纸质

按规定填写完整

2

辖区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30个床位以上由消防大队出具)

复印件

2

纸质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3

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维护费缴费收据

复印件

2

纸质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4

法人身份证

原件

1

纸质

凭法人身份证办理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

五、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进行审核,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予以许可;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审批收费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咨询

(一) 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办证大厅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7-2613855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附 件

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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